海上风险,是指
船舶在海上航行时所经常遇到的和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包括船舶及其所载运的货物因碰撞、搁浅、
触礁、倾覆、失踪及海上恶劣天气所引起的损坏与灭失等。应当指出的是,并不是在海上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都属于海上风险。例如,船舶舱内起火而非海上航行所特有的和可能发生的意外而引起的火灾就不包括在内。
1、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ies),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在海上保险业务中,自然灾害并不泛指一切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灾害,而是包括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以及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是指由于偶然的非意料中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同样的,在海上保险业务中,意外事故也并不包括所有的海上意外事故,在
海运保险中, 意外事故仅指搁浅,触礁,沉没,碰撞,火灾,爆炸和失踪等。
是指
船舶与海底,浅滩,堤岸在事先无法预料到的意外情况下发生触礁,并搁置一段时间,使船舶无法继续行进以完成运输任务。但规律性的潮汛涨落所造成的搁浅则不属于保险搁浅的范畴。
是指
船舶在航行中失去联络,音讯全无,并且超过了一定期限后,仍无下落和消息,即被认为是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