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缉私艇属公安船艇。
执法范围
海关缉私人员有权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查问随船人员;查阅、封存或暂扣船舶运输的各类单证、运输货物的有关单证、随船人员个人证件、船舶航行资料、日志及通信文件、往来电文等;封闭导航及通信设备;对涉嫌走私的船舶、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扣留;对逃逸的走私嫌疑船舶,海关缉私艇可连续追缉至公海。
船体涂装
海关缉私艇舷号标示于缉私艇艇艏两舷,用仿宋体标示“海关”字样加舷号,字体颜色为白色;上层建筑驾驶室两侧用手书体标示“中国海关”字样,字体颜色为大红色;艇体(主甲板以下,水线以上部分)为浅灰色;甲板为草绿色;上层建筑(主甲板接缝以上)为白色。缉私摩托艇艇体及上层建筑均为浅灰色,艇艏两舷用仿宋体标示“中国海关”字样加舷号。
直属部门
海关缉私艇由各直属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