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航空兵是海军中主要在海洋上空遂行作战任务的兵种。通常由轰炸航空兵、歼击轰炸航空兵、歼击航空兵、强击航空兵、侦察航空兵、反潜航空兵部队和执行预警、电子对抗、空中加油、运输、救护等保障任务的部队组成。具有远程作战、高速机动、猛烈突击的能力,是海洋战区夺取和保持制空权的重要力量,海军的主要突击兵力之一,能对海战的进程和结局产生重大影响。
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是:独立或协同其他兵种、军种攻击和歼灭空中、海上兵力,掩护和支援己方兵力的作战行动;保护己方海上交通线,破坏敌方海上交通线;摧毁敌方沿海和内陆机场、基地、港口等重要军事目标,保护己方海军基地、港口的安全;进行海上侦察、巡逻、反潜、预警、电子对抗、布雷、扫雷、通信、引导、救护和运输等。有的国家海军航空兵战略轰炸机部队是空中战略力量的组成部分,与地地战略导弹部队、导弹核潜艇部队共同构成国家战略进攻力量。
兵种分类
海军航空兵分为岸基航空兵和舰载航空兵。岸基航空兵以陆上机场和水上机场为基地,在近海海域作战,有些国家还编配有航程远、续航时间长的飞机,远离基地遂行作战和保障任务。舰载航空兵以航空母舰和其他舰船为基地,主要遂行中远海海域作战和保障任务。海军航空兵通常设有领导指挥机关,编有战斗勤务保障部队、分队。在舰队一级通常设有舰队航空兵领导机关。舰队航空兵一般按航空兵师、团、大队、中队的序列编制,有的国家海军航空兵下辖航空兵联队或航空集团。不设海军舰队的国家,海军航空兵直辖航空兵大队或航空兵中队。
兵种编组
海军航空兵的编组主要有两种类型:①以岸基航空兵为主,舰载航空兵为辅,不设海军陆战队航空兵。②以舰载航空兵为主,岸基航空兵为辅,并设有海军陆战队航空兵。有些国家的海军航空兵,仅有岸基航空兵。海军航空兵通常编有配备不同机种、遂行不同任务的各种航空兵和专业保障部队。有的国家还编有地面防空部队和专业院校。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兵由航空兵部队、防空兵部队、航空院校以及专业勤务部队、分队组成。
发展历史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英、美、法、日、俄等国竞相发展水上飞机,并开始建立海军航空兵。大战期间,海军航空兵主要执行海上侦察和为舰艇指示目标等保障任务。为扩大飞机的活动范围,一些国家将大型舰船改建为水上飞机运载舰。战后,英、美、日、俄等国有了第一批航空母舰和舰载航空兵,岸基航空兵进一步发展。随着海军航空兵成为争夺海上制空权、制海权的突击力量,各国海军“巨舰大炮制胜”的传统观念逐步改变,海战的样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多数国家海军航空兵起初用于海上侦察、巡逻、反潜和保证己方舰船、海岸设施及部队免遭空中袭击。随着战争的发展,海军航空兵更多地用于遂行争夺海洋制空权、反舰、反潜、两栖支援等任务,在袭击塔兰托、袭击珍珠港、珊瑚海海战、中途岛海战等重要战役中,海军航空兵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战后,各国海军航空兵不断改进和更新装备,陆续配备预警、电子对抗和垂直/短距起落飞机,并普遍将直升机搭载在舰船上。
20世纪60年代,出现核动力航空母舰,进一步提高了海军航空兵远洋机动作战能力。1982年英国与阿根廷的马尔维纳斯群岛战争,更加显示出海军航空兵在现代海战中的重要作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兵,是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创建的。1950年9~10月,分别组建海军第二、第一航空学校,培养海军航空兵的技术骨干和飞行员。1952年4月,成立海军航空部;9月,中央军委下达命令,正式命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部(后改为海军航空兵部);同年6月,组建第一个驱逐机、轰炸机混编的水鱼雷轰炸航空兵师。1953年2月,组建第一个驱逐机航空师。至50年代后期,陆续组建轰炸、歼击、强击、侦察、反潜、运输航空兵部队和新的院校及高射炮兵、雷达兵、电子对抗等地面防空部队、分队,成立了舰队航空兵领导机关。2003年11月,海军航空兵部撤销,所属部队分别转隶相关舰队和海军司令部。
随着信息技术和军事装备的不断发展,海军航空兵的作用和作战能力发生了巨大变化。轰炸航空兵普遍编配远程空舰导弹和巡航导弹,歼击轰炸航空兵逐步取代强击航空兵,歼击航空兵编配中距离空空导弹,反潜航空兵受到普遍重视。海军航空兵将向多机种、多用途方向发展,继续加强反潜航空兵建设,进一步增大岸基航空兵作战半径,提高远程精确打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