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Naval Teenagers Aviation School),简称“海军青少年航校”,是2015年海军有关部门着眼舰载机飞行人才生长培养急需,探索超前“选苗育苗”模式,依托全国14个省份的14所优质普通高中建设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每年面向本省选拔一批男性应届初中毕业生组建海军航空实验班。
办学历史
为适应海军建设发展需要,拓展海军舰载机飞行学员的选拔模式和招收途径,自2015年起,海军会同教育部依托全国14所优质普通高中分批建设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组建海军航空实验班。航空实验班按照军地合作共育人才模式,及早发现和培养更多热爱海空、适合飞行、素质全面的飞行学员苗子。
招生学校
招生条件
自然条件:初中应届毕业生,男性,具有海军青少年航校所在省份学籍和海军招飞省份户籍,符合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政治条件:爱党爱国爱人民;立志海空飞行,献身国防事业;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同意;本人及相关亲属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政治条件。
心理品质条件:具备正确的飞行动机、良好的认知能力、稳定的情绪特征、灵敏的应变反应、坚强的意志品质。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身高在162-181cm之间;体型匀称,体重在48KG以上(录取时未满15周岁可放宽至46KG以上);双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检测均在1.0以上(相当于“E”字表5.1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或戴角膜塑形镜矫正,无色盲、色弱、斜视;无口吃、文身、刺字等。
文化条件:学习成绩优异,预估中考成绩达到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要求,外语限英语,高中阶段必修教育部明确的军队招收飞行学员选考科目。
办学模式
管理模式:海航班实行单独编班,模拟部队管理模式,统一着装,在校食宿,集中管理。海军青少年航校成立专职管理机构负责学生日常管理。
课程安排: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完成教学课程,达到普通高中毕业生要求。同时,增设国防教育、军事体育、心理训练、航空理论、海军知识、飞行训练等海军航空特色教育训练内容。
师资配备:海军青少年航校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的优秀教师担任海航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海军选派相关专家和教员定期到校进行国防教育和训练辅导。
调整分流:海军招飞机构会同海军青少年航校每年组织海航班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学生因政治、思想、身体、心理、学业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在海航班培养的,根据有关规定调整到本校同年级其他班级完成学业,并解除培养协议。
待遇保障
招考阶段:对报考海军青少年航校的学生不收取任何费用。定选考核期间,参检学生和带队老师按规定标准核销往返路费、安排食宿。
就读阶段:对海航班学生免收学费和住宿费,统一发放被装,按月发放伙食补助和生活补贴,综合表现优异的学生发给一定奖学金。
毕业阶段:海航班学生从高三年级起统一参加海军招飞选拔检测,检测合格的海航班学生,高考提前批次志愿根据培养协议书必须首先填报海军航空大学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依据高考成绩和飞行潜质测试结果择优录取;综合素质优异的,推荐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双学籍”培养。未录取为飞行学员的海航班毕业学生,可正常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