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信息产业局
海南省人民政府原直属机构
海南省信息产业局是主管全省信息产业工作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原直属机构。2000年5月9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海南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36号),设置海南省信息产业局。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息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信息产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划。
(二)统筹规划全省信息网络(包括公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并进行行业管理;协调跨部门、跨地区重大信息工程项目。
(三)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信息产业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负责信息产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
(四)负责全省公共通信资源包括无线电频率、无线电频道的分配和因特网域名、地址的分配与管理。
(五)依法对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监督网络之间互联互通,保障公平竞争。
(六)组织信息产业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加强全省信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七)负责全省信息化直传教育;推进全省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八)负责行业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九)组织指导全省信息产业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全省信息产业队伍建设。
(十)负责对所周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一)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信息产业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海南省信息产业局内设4个处级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工会)
起草、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老干部服务和党群工作。财务管理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规划发展处
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信息产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协调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建设;指导全省信息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协调和推进全省信息产业主导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编制行业投资指南;负责行业统计工作;承担行业信息的发布工作;指导、承办有关信息产业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三)信息技术处
跟踪研究国内外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信息产业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组织全省信息行业重点科技开发与技术推广;加强全省信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指导与协调全省信息产业对外合作;参与全省信息产业招商引资。
(四)信息化推进处
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信息产业的政策、法规、规章;指导和推进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工作;负责全省广播电视传输网络行业管理;依法对全省信息市场进行监管;指导、协调全省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协调全省信息网络互联互通;管理全省因特冈城名和地址;负责全省信息化教育、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加强网络信息的监管、安全、保密工作。
人员编制
海南省信息产业局行政编制29名,其中:局长(正厅级)1名,副局长(副厅级)2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9名(含机关工会领导职数)。机关工勤人员财政预算拨款事业编制3名。
最新修订时间:2022-12-22 19:10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