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质
调查院,在1953年在海南省正式成立,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现为海南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
海南省地质调查院前身为海南地质大队,始建于1953年,隶属
海南省地质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海南省一家具有基础地质调查、矿产地质勘查开发、
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及环境地质勘察、农业地质调查、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工程测量、海洋测绘、地球物理勘探、
地球化学勘探、遥感信息等多专业配套、技术力量雄厚的综合性技术密集型科研生产单位,为全国地质勘查功勋单位。
我院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开展各种
地质调查、
矿产勘查、水工环调查工作,承担国家和本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和水工环地质调查任务;承接地质勘探、
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防治,提供地矿信息咨询、制图、
遥感、计算机信息服务;为国土资源的规划、保护和综合利用提供有关基础地质资料;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十年来为海南省的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水文地质勘察、
工程地质勘察、环境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防治等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为海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了大量的基础地质资料。四十多个项目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国家科委科技进步三等奖;广东省科委科技进步特等奖;海南省优秀工程勘察二、三等奖及海口市优秀工程勘察项目一等奖。1991年被地矿部、人事部、国家计委、
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授予“全国地质勘查功勋单位”。连续五年荣获“海南省勘察设计综合实力三十强”称号。2011年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工人先锋号”、国土资源部评为“十一五科技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模范地勘单位”,被
海南省人民政府授予“十一五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奖”。2014年被海南省委省政府评为“海南省文明单位”,被省直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我院内设办公室、党委办、总工办、质管办、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安全科、设备科、经营科、资料室等职能管理科室和区调队、矿产队、水工环处、物化探队、农业地质调查研究中心、遥感信息中心、测绘分院、工勘施工处、土工实验室、钻探队等专业队伍,机构设置合理,部门齐全,能较好为各类地质项目服务。
全院共有职工319人,其中
专业技术人员有228名,占单位人数的71.5%。各类技术人员构成:教授级高工2人,注册岩土工程师8名,高级工程师58人,中级职称人员80人,各类执业注册人员36人;野外一线专业技术人员197人,野外高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27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188人。
我院持有与职责任务相匹配的各类资质证书。拥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每年均顺利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9001:2008第三方认证。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一系列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省安全生产监督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