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从事物价管理的政府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是海南省政府对全省市场经济实施监管,贯彻价费法规和政策,引导价格诚信,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承担着“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在理顺价格矛盾、规范收费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稳定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的政府部门。
简介
新组建的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省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省商务厅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整合。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价格政策、法律和规章;编制和执行价格改革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全省价格分析、监测、预警和监控。负责全省价格总水平调控,提出年度价格水平调控目标。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
(三)拟定海南省政府价格收费管理目录,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国家行政事业收费、中介收费及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公益服务价格和收费。
(四)承担全省市场价格的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市场价格的调查,处理价格垄断、哄抬物价、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和案件。指导行业价格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环境。
(五)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综合管理价格投诉举报,查处和纠正价格、收费违法案件和违规行为。
(六)受理不服省价格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协调处理价格、收费矛盾纠纷。
(七)组织开展价格成本调查、成本监审、价格评估、价格鉴证、价格认证、价格信息服务和价格信用建设等工作。
(八)指导、监督省直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市、县的价格、收费工作;指导价格协会工作。
(九)负责对所属单位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工会、行政审批办公室)
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拟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组织人事、老干部服务和纪检监察、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财务管理职责按有关规定执行;受理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申报审批事项;组织开展物价系统干部培训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工作。
综合调控处
拟定海南省政府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编制价格改革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分析、预测价格形势,提出全省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和加强价格调控和市场监管的政策建议;协调指导市场价格监测、预警、监控和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价格违法案件处理等法律事宜;综合管理价格投诉举报;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负责信息综合、价格综合、价格宣传、价格法制等相关工作,协调价格信息服务和价格信用建设工作;承办重大的价格改革和价格调研等工作。
价格管理处
研究贯彻国家和我省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我省重要商品价格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价格改革建议;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工农产品、居民生活必需品、部份公益性、公用事业性、强制性、垄断性、资源稀缺性商品的价格和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协调处理价格矛盾、纠纷;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市县和直属单位价格业务工作,指导价格成本调查、成本监审、价格协会等工作。
收费管理处
研究惯彻国家和我省收费(服务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我省收费(服务价格)政策和作价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收费、价格改革建议;制定和调整国家机关、公益性、公用事业服务、经营服务、中介服务收费以及旅游价格、房地产价格;协调处理收费、价格(服务价格)矛盾、纠纷;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市县和直属单位收费(服务价格)工作,指导价格评估、价格鉴证、价格认证工作等。
价格监测中心
调查监测我省重要商品、异动商品、服务价格及其相关成本的变动情况,分析原因,提出预测、预警及政策建议,为价格管理和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跟踪反馈国家和省出台的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及时了解和反馈重大价格调整措施对我生产、经营及人民生活的影响以及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配合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全省价格监测调查、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价格监测调查证”的发放管理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价格监督检查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举报工作,拟定价格监督检查的方针、政策、任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价格改革方案和价格调控管理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管理的建议;参与涉及价格监督检查的有关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性价格、收费检查,明确实施检查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界限,协调解决检查中出现的政策问题;组织调查、认定和处罚价格欺诈、价格垄断、哄抬价格、低价倾销、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按规定检查和处理价格违法案件;起草价格监督检查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涉及价格监督检查的有关法规和规章的立法工作;受理和调查价格举报投诉案件;推行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促进经营者实行价格自律;推进价格信用制度建设;按规定承办不服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指导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干部队伍的业务建设。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理论研究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价格成本调查队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我省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列入政府定价目录、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以及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成本和农产品成本进行调查和监审,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开展成本调查监审人员和对象的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成本调查、测算、核算、审核、标准、监审方法、制度建设等研究工作,提高成本调查和监审专业工作水平;负责对重要、特殊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水平进行调查并向社会公布;调查研究与农民、农业、农村有关的价格、种植意向、农资购买、农民存粮售粮、农民负担和农民家庭收支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成本监审目录以外商品、服务等各类成本的调查、测算、核算、研究、咨询等服务;负责建立我省成本数据库和成本信息网络,开展成本信息咨询服务;加强对市县成本工作业务指导,促使市县成本工作深入开展;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价格认证中心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及价格主管部门的委托,开展司法、行政领域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价格鉴证复核裁定和价格评估、价格咨询、价格信用认证以及价格管理事务性工作;按规定承担价格鉴证师注册、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定和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基础性工作;负责市、县价格认证工作的业务指导。
信息中心
承担我省物价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网络管理、运行、维护,物价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宣传,省物价局网站日常维护等工作。
现任领导
局 长:吴明月
副局长:杨俊元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叶灶堂
副巡视员:王植凯
参考资料
局长致辞.海南价格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1-10-14 22:34
目录
概述
简介
主要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