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
海南省已撤销行政区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于1952年7月成立,1955年改为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1952年7月,成立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在乐东县抱由镇,下辖5个县:白沙县、乐东县、东方县、琼中县、保亭县。自治区受广东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双重领导。1954年1月1日,原属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管辖的崖县、陵水县划归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管辖。1955年10月,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改为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01-29 04:50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