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审计局
海原县政府工作部门
海原县审计局成立于1984年。内设经济责任审计室(副科级)、办公室、法规股、投资股、综合业务股五个股室。
机构简介
海原县审计局成立于1984年。内设经济责任审计室(副科级)、办公室、法规股、投资股、综合业务股五个股室。现有在职13职工名,大专以上学历13名,其中:审计师2名,助理审计师10名。
近几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局审计人员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以同心同德,团结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面貌,认真履行审计职责,进一步加大效益审计和审计调查力度,严肃查处经济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全面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不断提高审计效率、成果与质量。较好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为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主要做法是:狠抓“三个建设”,即狠抓审计干部队伍的建设,狠抓审计机关的制度建设,狠抓审计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即工作思路从单一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向效益审计转变,审计手段从手工审计向计算机辅助审计转变,经济责任审计从离任审计向任中审计转变,处理处罚从以前重对单位处罚向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转变。力争落实“三个明显提高”,即干部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有明显提高,审计质量、效率和水平有明显的提高,审计机关的威信和地位有明显提高。
主要职责
(一)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入。
(二)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三)国家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
(四)国家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五)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六)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
(七)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八)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
(九)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十)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十一)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事项。
内设机构
经济责任审计室
负责对我县党政部门、群众团体、乡(镇)领导干部任职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根据县委组织部委托、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调任前的经济责任;研究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法规。
办公室
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学习、会议的组织和审计业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负责局机关文秘、保密、保卫、统计、宣传、信息工作;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管理审计事业经费。
法规股
负责研究、草拟地方性审计法规、规章、制度;复核审计报告、审计日记、工作底稿和审计决定等,检查审计质量;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
基建投资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政府规定和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家建设项目的预概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县级国家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审计;实施对国家工程项目开工前或停、缓建项目复工前的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综合业务股
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商业银行、地方金融机构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审计与财政拨款有关的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法院、检察院、县各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对国有工业、交通、外贸、流通企业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审计由县主管部门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农林、水利、扶贫开发、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由县政府管理的农林、水利、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情况;负责审计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失业、下岗职工救济和再就业等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收支及各项社会福利、救济救灾、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利用国际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援款、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提供内外合一的审计监督和审计公证报告;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参考资料
单位职责.海原县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5 03:20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