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水务局
海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海原县水务局隶属海原县人民政府,前身为1956年成立的水利科,50年来两次合并,三次分设,十改机构名称,为县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
单位概况
海原县水务局隶属海原县人民政府,前身为1956年成立的水利科,50年来两次合并,三次分设,十改机构名称,为县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现下设人秘股、综合计划股、统计基建股、防汛抗旱办公室、海原县水利工作站、海原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海原县水政监察大队、海原县抗旱服务队、海原县树台水保试验站、海原县兴仁水管所、海原县高崖水管所、海原县张湾水管所、海原县史店水管站、海原县西安水管站、海原县李俊水管站、海原县郑旗水管站、海原县徐套水管站、扬黄灌溉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等18个下属机构。全县水务系统现有职工371人,其中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44人、助理工程师111人,技术员73人。主要负责全县防汛、抗旱、水利建设与管理、水土保持、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等多项任务。负责编制全县水利水保工作发展规划、中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组织制定、监督实施城乡供水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行政管理任务的工作。
建国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水利建设,全县人民齐心协力,励精图治,与自然灾害作斗争,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止目前,全县已初步形成了山区水利防汛、抗旱、灌溉、生态工程体系,共修建扬黄灌区2处,全县共建成各类库坝82座(其中中型水库3座,小(一)型15座,小(二)型19座,水保骨干坝16座,塘坝24座,水源工程5座),总库容4.98亿立米,建小高抽141处、扬水站19座,人畜饮水工程119处,打机井449眼,土圆井2300眼,水窖12万眼,全县铺设渠道768.7公里,其中砼衬砌渠道535.5公里,铺设低压管道109.4公里,砼集水场6632处,总面积115万平方米。发展灌溉面积23.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60平方公里,基本解决了全县38.2万人,8.4万头大家畜,40.2万只羊的饮水困难,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一步实施,自治区计委、水利厅、财政厅等业务厅局对我县水利水保建设投入不断加大。1998年以来累计投入国债、水利专项、财政专项和以工贷赈等资金2.4亿元,支持建设了节水灌溉、生命工程,水库工程和水保生态为重点的一大批农业水利建设项目。我县抢抓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组织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修水库,挖渠道,打井窖,改造扬黄灌区,实施“生命工程”,水利水保事业取得了空前发展。
海原县水务局1996年被固原地区水利水保局评为防汛抗旱先进单位;1999以来连续5年被海原县人民政府评为年度综合考核先进单位;2001被自治区水利厅评为“生命工程”建设先进集体;2002年被自治区水利厅评为全区水利工程管理先进集体、全区一期农村解困工作先进集体;2004年被自治区水利厅评为全区水土保持先进集体;2005年被中卫市水务局评为水利工作先进集体、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局党委被中卫市委命名为“五个好”党委,荣获全县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更坚定了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大兴水利的决心和信心。今后,我们要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坚持中央的水利工作方针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以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为契机,紧密结合我县水利发展的实际,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人水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核心,坚持依法治水,努力实践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加快实施苦水河流域综合开发建设项目、西河流域生态工程建设项目,新建中河流域东海坝水源工程、苋麻河流域撒台水源工程,到2010年,力争使我县各大流域水利水保工程整体布局合理,水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实现集防汛、抗旱、水保及生态建设相互协调,全县人畜饮水基本解决,水土流失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趋于平衡,社会经济稳步发展,从而形成“中北部为人畜饮水保障用洪用沙的水土保持治理区,中南部为自给型农业、生态型林业、经济型畜牧业的生态环境建设区,东南部为节水灌溉、稳定高产的产粮区”的水利水保新格局。为全县整体解决温饱进而向小康社会迈进奠定坚实的基础。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一、人秘股
协助局领导对各股(站、办)进行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会议组织、宣传,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承办局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国家公务员及干部职工的培训、职称评定、统计工作。
二、综合计划股
拟定全县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承办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编制,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年度计划上报、联系工程设计业务,实施生命工程建设。
三、统计基建股
负责水利综合统计,拟定各项工程批复,对各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主持工程建设的年度验收。
四、防汛抗旱办公室
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工作,对全县河道、水库等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五、海原县水利工作站
(一)、负责全县水利项目储备工作:1、调查全县水利工程现状,做好全县水利工程项目的储备工作;2、拟定全县水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3、落实水利前期工作勘察、规划、设计和项目储备库;4、参与组织有关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的论证工作。
(二)、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1、组织制定年度水利建设计划;2、负责编制中、小型水库的勘测规划、设计、方案论证及组织上报工作;3、负责全县人畜饮水工程进行勘测规划、设计、方案论证及组织上报工作;4、负责全县灌区配套工程进行勘测规划、设计、方案论证及组织上报工作;5、编制中、小型水利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
(三)、负责全县各项水利水保工程的建设与管理:1、汇总整理以及上报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工作;2、组织小型水利工程技施设计方案审核,施工管理;3、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掌握工程运行状况;4、落实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保障工程安全和效益的发挥;5、组织制订工程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和扩建方案;6、负责和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7、组织开展有关水利工程管理的新技术咨询和推广应用工作。
(四)、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1、协调工程建设中施工、设计、监理、质检及当地政府的关系;2、负责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配合上级质量监督部门对在建中型水利工程进行质量监督;3、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招投工作;4、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5、组织指导水库、扬水站等设施的安全监管;6、组织技术资料收集、整编及归档工作。
(五)、负责全县水利水保工作的竣工验收:1、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水利工程进行验收;2、开展水利工程的预(决)算。
六、海原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一)、负责全县水保项目储备工作:1、调查全县水土流失情况,做好水保工程项目的储备工作;2、落实水保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和项目储备库。
(二)、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程的规划设计:1、负责全县水土流失防治中、长期规划;2、编制年度建设规划;3、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和年度月、季、年的统计;4、编制小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三)、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与管理:1、汇总整理以及上报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工作;2、监督、检查全县大、中、小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执行情况;3、落实全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及管理;4、落实水土保持技术咨询、信息技术管理;5、参与、落实全县水保资金管理;6、开展全县水土流失治理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7、组织开展有关水保工程管理的科研开发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8、组织技术资料收集、整编及归档工作;9、参与水保工程预(决)算及竣工验收相关工作;10、参与全县水保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四)、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1、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进行宣传;2、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3、监督、检查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方案;4、编制年度水土保持预防监督规划、实施方案及中、长期预防监督规划;5、开展水土保持执法工作及“两费”收缴等工作。
七、海原县水政监察大队
(一)、负责全县的水行政执法工作:1、努力宣传、贯彻、执行水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保护水、水域、水工程和其他有关设施,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2、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上级报告或依法当场做出行政处罚;3、维护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利,积极参与水事纠纷的协调和处理,对立案查处的案件,依法开展调查工作,收集有关证据;4、依照法定程序,制作并送达各种法律文书;5、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认真解答法律询;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水事治安、刑事案件;6、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7、对水政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与司法部门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联系,协调好水利部门与其他部门在行政执法中的关系。
(二)、负责全县水资源管理工作:1、宣传关于水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2、调查全县水资源利用状况,准确掌握水资源的储量,制定全县水资源利用规划方案,合理利用水资源,建设人水和谐的可持续利用氛围;3、调查和统计全县水利设施现状;4、依法加强水资源管理,坚决制止滥开乱采水资源行为;5、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三)、负责全县防汛工作:1、组织召开全县防汛工作会议,切实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2、负责防汛工程检查工作;3、负责全县防汛物资管理与储备;4、认真履行防汛办上传下达的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统计;5、组织防汛岁修工程实施,确保安全度汛。
(四)、负责全县抗旱工作:1、进行全县旱情统计工作,准确掌握旱情分布情况;2、调查全县人饮工程、机井运行状况,通过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3、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制定抗旱避灾方案;4、加强抗旱物资及抗旱资金管理,督察抗旱措施的落实。
(五)、负责全县人畜饮水工程及各灌区的灌溉管理:1、制定全县人畜饮水工程、井窖建设的运行计划,负责全县人畜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监督工作;2、制定主要库、井、扬黄灌区灌溉制度、灌溉计划;3、负责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及水费改革,节水灌溉工作。
(六)、负责各乡(镇)水利工作站(所)的管理:1、对各站所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2、协调组织各水管站所搞好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海原县水务局抗旱服务队
(一)、负责全县抗旱服务工作:1、负责统计调查全县旱情,制定抗旱措施;2、承担全县干旱乡村的人畜饮水,组织抗旱车辆,拉水救灾;3、推广“BP保水剂”和“旱地龙”等抗旱剂的使用。督促农村春播生产,减轻旱灾损失;4、利用移动抽水泵在河道、水库、塘坝等水源工程处进行移动抽水灌灌溉。
(二)、打井找水:1、承担300米以内的机井钻探。疏孔、换浆、试孔、下管、成井、洗井、抽水等工作;2、拟定井深、出水量和水质等情况,合理规划井位,为领导决定提供科学依据。
(三)、地质勘测:1、准确掌握有现水事资料,利用电测手段,对地下水资源进行地质勘测,准确合理分析地下水分布规律;2、在钻孔中取出地上岩层和标本,准确掌握地层变化,给勘探工作提供资料,为高质量成井提供依据。
(四)、机井配套:1、承担机井、土园井、小高抽、人畜饮水工程等水利设施10KV和0.4KV输电线路的勘测、架设及变压器安装工作;2、承担县域机井、土园井、小高抽、人畜饮水工程等水利设施的机泵配套工作;3、维修各种规格的水泵,电动机、变压器和机电设施和工程机械配件,保证灌溉期间全县机泵的正常运行。
(五)、物资营销及科技咨询:1、经销各种规格离心泵、手压泵、塑料管材、胶管、节水设备、农机具、电线、电缆等抗旱使用器材;2、组织开展抗旱新科技的咨询、推广及应用等工作。
九、海原县水务局树台水保试验站
(一)、负责对全县水保气象监测:1、对县域经流量进行观测,及时记录,整编观测资料;2、对县域泥沙进行观测,及时记录,整编观测资料;3、对县域温度及土壤湿度等项目进行观测,及时记录,整编观测资料。
(二)、负责其它各项监测:1、开展全县各乡镇、各流域水沙监测及时记录,整编观测资料;2、开展对重点工程效益监测,及时记录,整编观测资料;3、开展对主要工程、建筑物沉降进行监测,及时记录,整编观测资料;4、运行情况监测,及时记录,整编观测资料。
(三)、负责小型水保试验项目:1、汇编水土流失观测资料,参与观测资料分析工作;2、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工作。
十、海原县兴仁水管所
(一)、兴仁镇水利工作职能:1、负责兴仁镇防汛抗旱工作;2、负责兴仁镇水利水保工程安全运行,节水灌溉与水政水资源管理等工作;3、负责兴仁镇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及水费改革,水利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二)、将蒿川乡水利工作职能划入兴仁水管所:1、负责蒿川乡防汛抗旱工作;2、负责蒿川乡水利水保工程安全运行,节水灌溉与水政水资源管理等工作;3、负责蒿川乡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及水费改革,水利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三)、管辖内容:辖中型水库2座,塘坝2座,水保坝9座,人饮工程8处,机井30眼,小高抽4处,扬水站1座,渠道33.5公里,低压管道35公里,人饮管道197公里,西砂瓜供水管道12公里,供水点29处,总灌溉面积0.53万亩。
十一、海原县高崖水管所
(一)、高崖乡水利工作职能:1、负责高崖乡防汛抗旱工作;2、负责高崖乡水利水保工程安全运行,节水灌溉与水政水资源管理等工作;3、负责高崖乡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及水费改革,水利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二)、将兴隆乡水利工作职能划入高崖水管所:1、负责兴隆乡防汛抗旱工作;2、负责兴隆乡水利水保工程安全运行,节水灌溉与水政水资源管理等工作;3、负责兴隆乡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及水费改革,水利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三)、将李旺乡水利工作职能划入高崖水管所:1、负责李旺乡防汛抗旱工作;2、负责李旺乡水利水保工程安全运行,节水灌溉与水政水资源管理等工作;3、负责李旺乡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及水费改革,水利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四)、管辖内容:辖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水库1座,塘坝2座,水保坝2座,人饮工程4处,小高抽2处,扬水站7座,渠道564.38公里,人饮管道30.28公里,总灌溉面积13.51万亩。
十二、海原县张湾水管所
(一)、将树台乡水利工作职能划入张湾水管所:1、负责树台乡防汛抗旱工作;2、负责树台乡水利水保工程安全运行管理,节水灌溉与水资源管理工作;3、负责树台乡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及水费改革,水利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二)、将关庄乡水利工作职能划入张湾水管所:1、负责关庄乡防汛抗旱工作;2、负责关庄乡水利水保工程安全运行管理,节水灌溉与水资源管理工作;3、负责关庄乡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及水费改革,水利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三)、管辖内容:辖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1座,小(二)型水库3座,塘坝2座,水保坝3座,人饮工程15处,机井68眼,大口井24眼,小高抽2处,渠道3公里,低压管道5.1公里,人饮管道138公里,总灌溉面积1.1万亩。
十三、海原县史店水管站
(一)、史店乡水利工作职能:1、负责史店乡防汛抗旱工作;2、负责史店乡水利水保工程安全运行,节水灌溉与水政水资源管理等工作;3、负责史店乡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及水费改革,水利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二)、将海城镇水利工作职能划入史店水管站:1、负责海城镇防汛抗旱工作;2、负责海城镇水利水保工程安全运行,节水灌溉与水政水资源管理等工作;3、负责海城镇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及水费改革,水利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三)、将曹洼乡水利工作职能划入史店水管站:1、负责曹洼乡防汛抗旱工作;2、负责曹洼乡水利水保工程安全运行,节水灌溉与水政水资源管理等工作;3、负责曹洼乡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及水费改革,水利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四)、管辖内容:辖小(一)型水库1座,小(二)型水库2座,塘坝9座,水保坝4座,人饮工程32处,小高抽4处,机井79眼,渠道11.3公里,低压管道23公里,人饮管道218公里,总灌溉面积1.37万亩。
十四、海原县西安水管站
(一)、西安乡水利工作职能:1、负责西安乡防汛抗旱工作;2、负责西安乡水利水保工程安全运行,节水灌溉与水政水资源管理等工作;3、负责西安乡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及水费改革,水利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二)、将关桥乡水利工作职能划入西安水管站:1、负责关桥乡防汛抗旱工作;2、负责关桥乡水利水保工程安全运行,节水灌溉与水政水资源管理等工作;3、负责关桥乡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及水费改革,水利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三)、管辖内容:辖小(一)型水库4座,小(二)型水库6座,塘坝6座,水保坝1座,人饮工程27处,小高抽79处,扬水站2座,机井215眼,大口井61眼,渠道96.3公里,低压管道66公里,人饮管道1458公里,总灌溉面积4.68万亩。
十五、海原县李俊水管站
(一)、李俊乡水利工作职能:1、负责李俊乡防汛抗旱工作;2、负责李俊乡水利水保工程安全运行,节水灌溉与水政水资源管理等工作;3、负责李俊乡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及水费改革,水利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二)、将红羊乡水利工作职能划入李俊水管站:1、负责红羊乡防汛抗旱工作;2、负责红羊乡水利水保工程安全运行,节水灌溉与水政水资源管理等工作;3、负责红羊乡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及水费改革,水利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三)、将九彩乡水利工作职能划入李俊水管站:1、负责九彩乡防汛抗旱工作;2、负责九彩乡水利水保工程安全运行,节水灌溉与水政水资源管理等工作;3、负责九彩乡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及水费改革,水利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四)、管辖内容:辖小(一)型水库1座,小(二)型水库4座,水保坝2座,人饮工程21处,小高抽23处,机井21眼,大口井4眼,扬水站3座,渠道35.3公里,低压管道0.3公里,人饮管道61公里,总灌溉面积0.84万亩。
十六、海原县郑旗水管站
(一)、郑旗乡水利工作职能:1、负责郑旗乡防汛抗旱工作;2、负责郑旗乡水利水保工程安全运行,节水灌溉与水政水资源管理等工作;3、负责郑旗乡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及水费改革,水利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二)、将贾塘乡水利工作职能划入郑旗水管站:1、负责贾塘乡防汛抗旱工作;2、负责贾塘乡水利水保工程安全运行,节水灌溉与水政水资源管理等工作;3、负责贾塘乡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及水费改革,水利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三)、管辖内容:辖小(一)型水库6座,小(二)型水库3座,塘坝3座,水保坝1座,人饮工程11处,小高抽22处,机井61眼,大口井15眼,扬水站3座,渠道25公里,低压管道10.5公里,人饮管道256公里,总灌溉面积1.26万亩。
十七、海原县徐套水管所
(一)、徐套乡水利工作职能:1、负责徐套乡防汛抗旱工作;2、负责徐套乡水利水保工程安全运行,节水灌溉与水政水资源管理等工作;3、负责徐套乡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及水费改革,水利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二)、管辖内容:辖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1座,小(二)型水库1座,水保坝2座,人饮工程1处,小高抽4处,扬水站3座,低压管道6公里,人饮管道37.11公里,总灌溉面积3750亩。
十八、扬黄灌溉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一)、红寺堡开发区与固海扩灌区扶贫扬黄工程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工程勘测、设计、开发配套施工和建设协调管理。
(二)、红寺堡开发区移民对象摸底排查、搬迁安置、移民管理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三)、固海扩灌区6.51万亩“旱改水”土地的均衡分配与节水型小畦田块灌溉推广。(四)、兴仁扬水工程前期论证、协调与申报工作。
所获荣誉
2021年4月,被授予“宁夏回族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参考资料
海原县水务局简介.海原县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14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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