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地方税务局,是一个地方政府部门,位于海口市民声东路2。
机构介绍
负责海口市内、外资企业税收的征收和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组织实施本辖区地方税收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处理税收政策执行中发生的问题,按权限审批和报批减免税事项;编制和分配各期税收计划,负责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级税收的评税、发票的管理,指导、监督税务登记工作;补充拟定税收检查的规程和标准,编制税收检查计划,开展税收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受理
税务行政诉讼和
税务行政复议案件,配合司法部门做好税务刑事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分析经济信息,组织税收宣传,开展税务咨询工作;负责本局人员政治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局人员的纪检、监察和廉政教育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稽工作。
直属机构
海口市秀英区地方税务局海口市琼山区地方税务局
海口市美兰区地方税务局
海口市龙华区地方税务局
派出机构
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局
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管理局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务管理局海口市地方税务局高新开发区税务局海口市地方税务局保税区税务局
内设机构
市社保征管局内设机构
海南省海口市社会保险费征管局信息管理科 海南省海口市社会保险费征管局征收大队
海南省海口市社会保险费征管局征收大厅海南省海口市社会保险费征管局征管三科海南省海口市社会保险费征管局征管二科海南省海口市社会保险费征管局征管一科海南省海口市社会保险费征管局办公室
直属分局内设机构
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税务局
直属分局纳税评估科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房地产税管理科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耕契税管理科
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综合科
机构职责
现任领导
王辉若(党委书记、局长)
林川(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史芳骥(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宏光(党委委员、副局长)
沈志宏(党委委员、副局长)
叶姿(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更新(党委委员、副局长)
林峰(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何启山(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占侠(党委委员、副局长)
肖传波(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用成(党委委员、副局长)
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
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
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
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
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获得荣誉
2017年11月,海口市地方税务局获得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地税地址
地址:民声东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