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斯办公室
美国电影制片人暨发行人协会的别称
1922年,在好莱坞主要影片公司的资助下成立了行业性组织”美国电影制片人暨发行人协会”(Motion Picture Producers and Distributors of America),重金聘请哈丁总统竞选为团队负责人;前邮政总局局长、现任共和党全国委员会主席、基督教长老会长老威尔·H·海斯(Will·H·Hays)担任该协会总裁。海斯出身于中西部的名门望族,在政界和宗教界颇具声望,并与兄弟会、互助会、扶轮社、共济会等有势力的社会组织有着密切的关系。由犹太人主宰的好莱坞希望能够借助海斯在华盛顿的人脉来缓和影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并获得中产阶级对影业的尊敬。因此,该协会被谑称为”海斯办公室”(Hays Office)。
上任之初,海斯主要将精力摆在减少关于影艺圈的负面报道上,因此好莱坞的所谓”自律”措施尚属宽松,影片审查多以自愿为主。然而,随着有声电影于1928年问世,外界要求对电影中的”不道德内容”加以限制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各州的电影审查机构纷纷加强了对影片的审查。更为引人注目的是,原先对好莱坞持中立态度的天主教会也加入了主张对影业施加控制的行列。
在20年代的大部分时间里,美国天主教会并未将整治电影作为优先考虑的工作项目。教会承认娱乐是现代生活的一个特色,并不禁止教徒们去看电影。尽管有个别神职人员参加过所在教区对所谓”不道德”影片进行抗议的活动,但作为整体的天主教会一直未曾参与以新教徒为主力的反对电影的运动。然而,到了20年代末,一些天主教界人士开始对影片每况愈下的道德水准感到不安和忧虑。1929年,一小批有影响的神父和教徒向”海斯办公室”提交了一份控制电影业的方案,从此拉开了美国天主教会对好莱坞施加控制的序幕。
同年,以虔信天主教的出版商马丁·奎克利(Martin Quigley)和耶稣会士丹尼尔·劳德(Daniel Lord)为主的五位天主教界人士替电影业起草了一份自律性制片条例,旨在对电影的制作起到道德方面的约束作用。他们认为,只要电影业按照这份自律文件中的规定来拍摄电影,保证影片内容的健康和清洁,电影这种广受欢迎的娱乐工具就能够成为对大众进行道德教育的有力手段,它将”不仅不会削弱教会的基本教义,而且会成为教会的好帮手”。海斯对这份草案十分满意。1930年,这份草案被电影工业的巨头们全盘接受,并由”海斯办公室”负责执行。这份文件就是后来统治好莱坞长达30年的《电影制片法典》(Motion Picture Production Code),俗称”海斯法典”(Hays Code),它是世界上第一部限制电影内容的行业规范。对当时的好莱坞来说,”海斯法典”是一个既能平息多种宗教组织抵制电影的风潮、又能避免警方或政府对影业的干预的自我调节手段。
最新修订时间:2022-10-24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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