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的有关科技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实施“科技兴区”战略,根据本区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政策规定和实施措施,为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组织协调科学研究,参与重大科技项目的论证与开发,组织开展全区重点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中间试验工作。
主要职责
1.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的执行情况,保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得到贯彻落实。
2.统筹规划科技事业发展的基本建设,制订全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计划;围绕本区发展目标、规划,研究确定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规划并指导建设全区创新体系,推动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全区科技创新能力。
3.负责管理全区科技三项费用、科技发展基金、科技事业费的安排、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申报科技贷款项目保证各类科技项目实施。
4.督促各项科技项目的实施;研究制定全区科技体制改革、高新技术及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市场发展、科技促进工农业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5.大力扶持和发展科技型企业。归口管理民营科技型企业,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申报、初审及推荐工作;负责内联科研、技术开发机构的审批、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全区高新技术企业、产品、项目申报的推荐工作;协助本区企业申报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开发项目、科技攻关项目、星火计划项目、火炬计划项目和资金。
6.负责培育、建立和管理本区的科技开发创业园区;开展高新技术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开展和组织协调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工作并落实产、学、研的优惠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新上重大项目的可行性评估或论证工作,促进产学研有效结合;归口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登记、验收、申报、奖励、保密工作,建立各种科技档案,促进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吸收、消化、创新和应用推广工作;管理协调全区科技对外交流、合作,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港、澳、台、外的联系,开展民间国际科技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内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8.归口管理全区软科学研究和科技信息工作;协助我区企事业单位做好专利项目的申办、购买专利等有关专利事务工作,协助知识产权部门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本区技术市场、技术中介机构工作。
9.建立健全科技工作网络,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加强“软”、“硬”件的配套建设;组织协调各部门和各街道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城)区”和“科技进步示范县(城)区”工作;指导创建省、市科技示范街道、居(村)委会工作。
10.负责科技人才管理工作、科技宣传普及工作和全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种科技培训和技术人才的管理,努力提高全区干部、群众的科技意识和技术水平,充分调动和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科技人才的政策和
措施,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国家事务的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协作指导本区科技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科技人才的管理,参与科技人员职称的评审管理。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科技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技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后勤工作;管理全系统行政经费、自然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负责机关财务、接待工作。
政工科
负责全系统综合协调、
党务、
政务、
人事、
文秘、
扶贫、实绩考核、工青妇、体制改革等工作。
农牧业科
负责全市农牧业项目的筛选、
审核、
论证、立项、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
检查、指导;负责国内外先进农牧业新技术、新成果、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牧区科技培训工作;负责农牧业科技园区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农牧业科技方面的调查、统计、规划编制等工作;组织、牵头农牧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督促、指导、协调等工作。
高新技术产业科
研究全市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提出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全市科技攻关计划、指导、协调等工作。
技术市场管理科
贯彻实施有关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管理监督全市技术贸易机构,进行年度检查,培育全市技术市场,发展科技中介组织,帮助民营科技企业和各类民营科技服务组织的建立和审核,对各类技术贸易机构实行监督检查,规范服务功能和质量,检验技术贸易证书,指导社会领域的科技工作;承担社会领域的医药卫生、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协调、联系863计划的组织、申报、管理工作;负责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及基础研究规划方面的工作。
知识产权科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我市有关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措施办法;做好有关知识产权必要的协调工作;研究制定我市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专利信息网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利转让、专利贸易许可,专利权质押,专利广告的出证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旗县市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负责全市专利代理机构、人员资格的审报;组织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有关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制定有关专利工作的教育与培训规划;负责有关专利和知识产权的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科技奖励工作。
计划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发展战略,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项目计划;负责全市各类科技计划的协调和配置;负责各类科技计划的呈报、下达、汇总、验收、统计;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评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