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盐务局是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实行
烟台市盐务局与海阳市委、市府双重管理,以烟台市盐务局为主。
海阳盐业公司为
山东省盐务局(
山东省盐业总公司)的直属单位,是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实体组织,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财务科: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局有关财税、财会、审计方面的法规、制度,负责指导、检查各县(市、区)盐务局及其它局属单位的财会和内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会和内审工作;负责拟定本局的有关财务会计、内部审计的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