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合作社起源于18、19世纪的农业和
工业革命,是由
消费者联合发起、自愿联合成立,以满足社员对社会、
经济和文化的
需求,合作社的收益由所有的会员根据本年度的购买份额分享。它是一种
消费者自发组织、自己出资、自己拥有的零售单位,以消费者所有制为特征的
零售商店,由消费者自行
投资,
经营管理和分配利益。
某一社区的
消费者出资自发组织消费者合作社的原因很多,如社区没有
零售商店,居民购物很不方便;当地的零售商店服务欠佳,或者售价太高,或者提供的
产品质量低劣。
消费者合作社采用出资人投票方式进行
决策,并推选出一些人对合作社进行
管理。
消费者合作社可以定价较低,也可以按
正常价格销售,年终根据每个人的购货数量给予惠顾红利。
消费者合作社创建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是中间环节,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不以盈利为目的。消费者合作社的主要特征是:
3、以低价或
正常价格向社员提供
商品和劳务。任何
消费者都可以在消费合作社买东西,但只有社员才能参加消费合作社的大会和享受
盈余分配。
4、对社员
股金付给一定的有限的
利息,每年所得纯利,按每位购货额所占销售额的比例分红。
消费者合作社的优点是
自产自销,中间环节少,
价格低廉,因而能吸引一些
消费者;其缺点是经营者不是专业人员,所以,往往计划不周,
管理失效;由于
工资低,以至于难以雇到熟练经营者及雇员;竞争力较低。同时,由于体制等其他问题,
消费者合作社经营活力不足,不能及时保持参与者的积极性,这些都限制了消费者合作社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