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高场地可结合
消防车道布置,与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大于10m,应沿其长边整边布置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至少10m宽的登高场地。
2、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上述布置确有困难时,可在其登高面范围内确定一块或若干块消防登高场地,间隔距离不应大于30m。登高场地面积不应小于15m×10m(长×宽),其最外一点至建筑登高面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5m。
1、一般市政道路和小区道路能满足非经常通行的大型消防车。但应避开
地下管道、暗沟、水池、化粪池等难以承受消防车荷载的地下设施。
2、在地下建筑上布置消防登高场地时,地下建筑的屋面楼板应能承受消防登高车的重量。消防登高车的荷载一般按照最不利点由后支撑两点各承载10吨作用于楼板上,每个支撑点作用面积340mm×280mm,两支撑点间距为4.6m的设计模型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