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红十字会成立于1957年,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由
山东省红十字会指导具体工作,直接受
淄博市人民政府领导,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淄博市红十字会成立于1957年。2005年,淄博市委理顺了市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由市卫生局代管改为市政府领导联系,独立设置市红十字会机关,列群团序列。2010年1月,淄博市红十字会召开了第六次会员大表大会。全市红十字会系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党和政府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作用,实现了组织建设、备灾救灾、募捐救助、救护救援、志愿服务、社区服务,公益文化准广七大方面的突破。
获得了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市、首批红十字模范校、首批优秀冠名医疗机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报刊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第三届全国红十字应急救护技能大赛二等奖、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红十字会筹资工作、救灾募捐工作、大病救助工作、关爱生命工作、应急救护与健康培训工作、组织建设与信息统计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