淠河总干渠
六安市建成区的饮用水源
淠河总干渠,源自佛子岭、磨子潭、响洪甸三大水库,经罗管节制闸过青龙堰入肥西县境,全长104.5公里,境内长56.8公里。
基本概述
淠河总干渠 ,上游源自佛子岭、磨子潭、响洪甸三大水库,水库出水由东、西淠河汇合后从渠首横排头进水闸行经三里岗进入六安市区,穿过六安市区至九里沟,下游经罗管节制闸过青龙堰入肥西县境,全长104.5公里,境内长56.8公里。淠河总干渠横跨六安市城区,解放路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裕安区)与东城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金安区)取水口就位于淠河总干渠六安城区段上。
主要用途
淠河总干渠供给六安市建成区30多万人口和下游城市的生活及工业、商业用水。
水源保护
淠河总干渠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
依据《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六安市人民政府《转发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六安市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02]90号)、六安市环保局《关于确定市东城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请示》(环控[2005]63号)等有关文件和技术要求,淠河总干渠六安市城区段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为:
2.1六安市城区解放路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裕安区)
(1)淠河总干渠上游两河口――横排头――樊通桥作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执行Ⅱ类水质标准;
(2) 樊通桥至梅山路桥作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执行Ⅱ类水质标准;
(3) 梅山路桥――朝阳路桥――罗管闸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执行Ⅲ类水水质标准。
2.2东城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金安区)
东城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从淠河总干渠三里墩村东城水厂取水点起计算,尚有500米至下游200米的水域及两侧河岸纵深各200米的陆域为一级保护区;从一级保护区上界上溯3000米的水域及其两侧河岸纵深各200米的陆域为二级保护区;从二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5000米的水域及其两侧河岸纵深各200米的陆域为准保护区。
水质现状
近年来,河总干渠水质总体良好,水质一般保持在Ⅱ~Ⅲ类,少数情况达到IV类,粪大肠菌群时有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现象,影响水质的主要因子为粪大肠菌群。
根据有关资料分析,在“十五”期间淠河总干渠水体中浊度、总磷和铁浓度的有上升趋势,水质污染现象呈加重态势。
污染特征
淠河总干渠污染主要特征为细菌学指标,主要影响因子为粪大肠菌群。
主要原因分析:
4.2.1由于城镇建设快速发展,淠河总干渠上游的城镇工业废水和居民生活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但相应的环境规划没有得到落实,污染治理资金匮乏,污染治理工作落后于城镇建设发展速度。淠河总干渠上游县城尚未建成一座污水处理厂,沿途乡镇、村落产生的污水也基本未得到有效处理和控制。
4.2.2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淠河总干渠六安城区段两岸新建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和居住小区众多,但这些项目的污水管网建设和处理设施却存在不配套或建设滞后等现象,导致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向淠河总干渠排放,淠河总干渠在六安城区段受到一定的污染和影响。据调查淠河总干渠自六叶路淠河总干渠大桥至九里沟范围内有排污口不下10处,排放的污水有企业生产废水,有小区生活污水,还有来源不明的肮脏污水。这些排污口或明目张胆,在河岸边公然向淠河干总渠排放污水;或暗度陈仓,隐藏在密密麻麻的树林里、草丛中、水面下,偷偷地将污水排进淠河总干渠。
4.2.3部分城区建设和拆迁工作靠近淠河干总渠岸边,部分地段拆除房屋后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在淠河干渠河边,一定条件下,这些垃圾可进入淠河干总渠,对水体造成污染。
4.2.3曾下大力气对淠河总干渠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船民和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和异地安置,但仍不能完全杜绝个别船只在水源保护区内停滞,在水源保护区内甚至取水口附近还普遍存在游泳、洗衣、洗菜等污染水体现象。
4.2.4淠河上游段机械采砂规模不断扩大,河砂采挖造成河流自然生态系统受到一定程度破坏,造成河水水质下降。
4.2.5淠河总干渠的河床比降小,水流平缓,自净能力较弱。淠河总干渠的主要污染因子为粪大肠菌群。
4.2.6六安市是农业大市,农业施用的化肥、农药量不断增加,种植过程中农药、化肥以及土壤有机质的流失,畜禽养殖产生的粪便流失,这些非点源对地表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保护对策
5.1合理规划六安市区和淠河总干渠上游城镇的工业、城市建设布局,对造成水污染的企业进行整顿和技术改造。建立由环保部门管理监督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工业废水的排放;加强现有工厂企业的废水治理,确保排污达标;对污染大而又难以解决的企业实行关、停、转、迁。
5.2加强市、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和配套实施建设,加强污水排放的管理,实现各类污水全部处理后达标排放。
5.3不得在淠河总干渠两岸堆放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物,不得设立有毒、有害物品仓库、堆场和码头,禁止在淠河总干渠保护区附近使用工业废水灌溉及施用持久性或剧毒农药
5.4在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的水域内严禁捕捞、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已有的排污口必须迁出;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必须达标排放,不达标的限期治理。在保护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由市政府设立告示牌。
5.5加强淠河总干渠水源区生态保护,严格管理矿山和其它资源开发,对水土流失地区,应加强涵养林和护岸林建设和维护。
5.6严格控制淠河上游段机械采砂规模,严禁保护区内非法采砂现象,保护河流自然生态系统。
5.7对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对上游来水水质实行连续的水质监测,以便及时了解水源水质变化情况。
5.8“十一五”期间,我市工业经济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工业企业数量和规模将进一步加大,出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风险将增大。另外随着合—武铁路、六—武高速等交通干线建成,在提升六安地区交通优势的同时,也使六安境内特别是跨河大桥和上游库区发生交通运输中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概率增多,我市将面临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问题。应制定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成立环境应急指挥机构,建立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系统,落实重大事件的值班、报告、处理制度,形成有效的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
最新修订时间:2022-08-09 00:58
目录
概述
基本概述
主要用途
水源保护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