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旅游局
淮南市政府机构
淮南市旅游局是淮南市人民政府主管旅游的政府机构。
成立背景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55号)和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发〔2009〕46号)精神,设置淮南市旅游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职责调整
(一)取消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的职责。
(二)加强旅游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旅游业发展的方针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旅游业发展,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市旅游工作。
(二)制定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淮南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
(三)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拟定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推动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贯彻实施国家赴境外旅游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承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请转报工作。
(六)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全市旅游培训工作;贯彻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法规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安全、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依法管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承担全市旅游发展政策拟定和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研究全市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承担旅游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材料起草和信息交流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旅游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二)计划开发科
承担旅游市场开发;指导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和重要旅游产品对外宣传推广工作;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联络驻外旅游机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指导旅游商品研发;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发展规划;承担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和旅游统计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负责各类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引导休闲度假和旅游业社会投资;承担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
(三)管理教育科
监督管理全市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全市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拟定各类旅游住宿、旅行社、车船旅游设施和服务的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请转报工作;承担经营境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批工作;办理旅行社出国(境)旅游事务;承担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办假日旅游、旅游应急救援指导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承担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实施的有关工作。
主要领导
局长 陈岩
副局长 白太成
副局长 洪连安
机构职责
办公室
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局会议组织,文秘处理、信访、保密、保卫、办公自动化及机关财务等工作;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的管理与财务监督工作,统一管理旅游保证金,旅游事业费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局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研究提出旅游管理的规章草案,承办旅游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管理科
监督实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村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审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核报批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和指导旅游饭店、车船等旅游设施的定点工作;审批星级旅游饭店,规范和完善旅游市场;指导旅游文娱工作;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的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的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依法办理旅游事务,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处理;指导创建工作及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资格、等级考试;组织旅游从业人员的技术等级及岗位培训工作。
计划开发科
研究制定旅游市场的开发;组织、指导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研究制定旅游业发展规划;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负责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及旅游业统计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旅游财务、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旅游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全市旅游市场检查工作,对旅游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受理本辖区的旅游投诉,并依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处理旅行社保证金的赔偿案件,协助上级旅游投诉机关调查涉及本辖区的旅游投诉,并处理上级质监所交办的旅游赔偿案件等其它事项。
地理位置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市政府大楼A座三楼
工作动态
全市旅游行业集中整治旅游环境
为进一步改善旅游环境,助力安徽省文明城市创建,日前市旅游局在全市旅游行业启动了“清除垃圾、扮靓市容、喜迎国庆、创建文明”垃圾清理、环境治理、氛围营造集中行动。
据了解,此次集中行动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爱国卫生运动,以集中整治旅游环境为重点,全面清理整治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的环境卫生,提升旅游服务品质。为确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市旅游局共组织三个督查组进行督查,督查重点包括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工作人员服务是否规范、举止是否文明;旅游景区导览指示牌是否醒目、规范,道路是否干净卫生;旅游饭店、餐厅内是否有“不剩饭菜”、“提供打包服务”等温馨提示牌;旅行社证照悬挂是否齐全,是否有《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宣传牌,文明旅游行为规范是否写入旅游合同等内容。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3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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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成立背景
职责调整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