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体育局是淮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体育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全市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全市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全市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竞赛。负责全市体育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七)指导、管理全市体育外事工作,承担省和国家体育总局交办的外事任务,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地区的体育交流合作。
(八)组织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和体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计划。
(九)负责市级体育事业经费计划管理;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和监督全市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布局。
(十)领导市体育总会,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和宣传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和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综合协调、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体育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市体育工作的政策。负责全市体育会议的计划、组织工作,协助做好大型体育活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考核奖惩、教育培训、职称评审等工作。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和出国(境)人员政审工作。负责局系统统战、侨务、少数民族工作。负责全市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组织体育领域法制教育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执行行政确认、行政处罚及其他行政权力。
(二)群众体育处。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工作的政策、制度及发展规划草案。推动和指导全民健身,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综合性群众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监督管理。承担和协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指导、监督和协调社会各部门、各行业体育活动的开展。指导、监督社区和农村体育活动的开展。负责群众体育骨干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健身气功管理工作。在“群众体育处”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核增专职副处长一名。
(三)竞赛训练处。拟订全市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和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负责训科医管一体化,指导、协调业余训练及后备人才培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青少年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拟订全市体育竞赛管理制度,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全市竞赛工作和在本市举办的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承担全市裁判员的综合管理、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审核和申报、运动项目纪录审批和申报工作。组织实施体育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体育科研工作和市运动队、体育运动学校的文化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四)体育经济处(体育产业处)。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和实施体育基本建设规划,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做好体育市场的开发和培育工作,负责体育市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做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预决算工作。承担体育事业综合统计、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监督体育彩票销售工作。负责管理局系统及优秀运动队后勤保障工作。
(五)机关党委。按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
领导分工
祁德霞(局长)
卞 玉(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徐冲冲(副局长):负责体育产业、财务、规划管理、扶贫、企业帮扶、资产管理、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分管体育经济处(体育产业处)、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市体育中心、市射击场、淮安奥体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清江浦区、淮安生态文旅区。
时正洲(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务、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体育文化、体育宣传、信访、组织人事、外事、老干部、工会、安全稳定、文明创建、双拥、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行政、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处罚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市体育馆、市民健身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祁德霞(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业余训练、体育竞赛、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竞赛训练处、淮安体校、市游泳馆、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联系淮安工业园区。
蒋兆红(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体育公共服务、群众体育、体育社团、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分管群众体育处、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市全民健身中心,联系淮安区、盱眙县。
于 佳(副局长)
朱金华(四级调研员):协助时正洲同志分管老干部、体育文化、宣传等工作,联系淮阴区、涟水县。
钱爱成(四级调研员):协助徐冲冲同志分管体育产业工作,联系洪泽区、金湖县。
所获荣誉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