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机构改革不再保留淮安市旅游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旅游业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旅游发展战略,编制发展旅游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旅游业统计工作。
(三)研究拟定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重大旅游促销和节庆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和线路、旅游商品的开发。
(四)积极推进国际旅游、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全面发展。
(五)对全市旅游市场和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旅游者投诉,依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对旅游饭店、旅行社和旅游定点单位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旅游景区(点)、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工作。
(七)组织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度假区建设、旅游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等方面项目的规划、立项审批工作;做好我市列入国家和省重点旅游设施项目投资计划的申报工作,并参与项目的管理工作。
(八)对全市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进行行业管理;研究和指导全市旅游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旅游信息化的规划、管理、组织和发展。
(九)根据国家标准,组织实施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和全市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
(十)拟定全市旅游行业人才培养规划,组织旅游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负责市旅游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信访、保密、信息、新闻宣传工作;
承担机关重要文稿起草和政务信息编报工作;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安全保卫等工作;
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协调旅游专项经费核拨监管工作;
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发证工作,承担旅游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考评工作;
指导协调旅游院校(系)旅游人才培养工作;
承担赴境外公务出访、培训等项目的报批工作;
推进大旅游建设,负责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魏军
质量管理处
承担组织实施全市旅游标准化工作;
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旅行社、旅游住宿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
监督管理全市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承担市内相关旅游星级饭店质量考核管理工作;
承担市内旅行社的设立审批和监管工作;
承担由本市出入国(境)旅游团组和相关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管旅行社实施责任险工作。
负责人:冯祥文
旅游促进处
拟订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面向国际、国内的旅游形象宣传和推介活动;
指导全市重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宣传推广,协调组织重大旅游节庆和旅游会展活动;
承担本市与国际旅游机构的交流合作和国内旅游市场合作推广工作;
指导本市旅游企业开展自主外联与市场推介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的政策法规,拟订本市与港澳台地区的旅游合作战略和计划;
组织指导本市在港澳台地区的旅游市场推广工作,协调安排港澳台地区在本市的旅游推广业务活动;
按规定承办本市居民赴港澳台旅游有关事务。
负责人:费洲
规划发展处
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
承担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
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
承担假日旅游、乡村旅游有关工作;
协调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度假产品的规划建设;
协同有关部门编报旅游项目建设与投资计划;
贯彻实施国家旅游景区质量标准,指导全市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业务工作;
承担旅游统计工作。
负责人:周道亮
监察室
1、协助局领导抓好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廉政勤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督促、协调本局研究、制订本系统综合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
3、监督检查本局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廉政勤政状况,在遵守、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4、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5、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
处室负责人:朱崇君
财务处
1、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旅游行政执法经费及旅游信息项目经费等专项经费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旅游企事业单位旅游财务信息报表的年报和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导游员资格考试报名费、岗前培训费及其他往来费用等收缴工作;
5、协助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总账: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