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省是光绪年间清廷拟设立的一个省份。光绪三十年(1904年),张謇拟就《徐州应建行省议》,提出徐州建省计划。民国时期亦曾有人主张设立淮海省。
行政区划向来是国家的一项大政,古代王朝划分行政区划,着重考虑如何有利于统治。江苏、安徽2省既跨长江南北,又跨有淮河南北,分合之声不绝。清同治时陈廷经就曾要求腰斩苏皖,以江南为江苏,江北为安徽。
光绪三十年(1904年),张謇拟就《徐州应建行省议》,系统地提出徐州建省计划,经两江总督端方代为上奏,引起清廷的注意。
对“徐州省”的辖区,张謇提出,以徐州为众星之月,东到海州,西至商丘,南起泗州,北迄沂水,有45个州县。
分又复合,江淮省存在3个月。
张謇撰写《徐州应建行省议》条陈的时候,漕运总督的裁撤问题已被提上议事日程。光绪三十年(1904年),御史周树模奏请裁撤漕运总督。清廷就把张謇的徐州建省条陈与周树模的裁撤漕运总督奏片一并交给督办政务处议奏。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政务处基本上否定张謇提出的徐州建省计划,同时提出一个苏淮分省的新方案:裁撤漕运总督,将其缺改为江淮巡抚。据此,原江苏省一分为二,苏、淮划江而治。此议得到清廷上谕的批准。
腰斩拆分江苏,北为江淮省,南为江苏省,引起官员和江苏官绅的群起反对。与此同时,江苏京官相继联名上奏反对苏淮分为2省。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二月初九,清廷谕令两江总督周馥会同商部顾问官张謇察看情形速议电奏。苏淮分省本已成既成事实,但却“为众论所不韪”,政务处颇感为难,若仍按张謇原条陈所请,另设徐州行省,又遭到山东、河南、安徽3省巡抚的反对。结果,政务处只好“仍请收回江淮设省成命,裁撤漕督,于徐州地方添设提督一缺,以资重镇。”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三月十七日,清廷下令裁撤江淮巡抚,江淮省重新并回江苏省,将淮扬镇总兵改为江北提督。
民国二十年(1931年),国民党内政部常务次长安徽凤阳人张我华等提交给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的缩小省区案中,主张在徐州设立“归德省”。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民国省制问题设计委员会胡焕庸提出的分省案中,主张设立“徐淮省”,面积66872平方公里,辖35个市县。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汪伪曾设立伪淮海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