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是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以
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理论为指导,贯彻
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主要反映本校的
两个文明建设,刊发学术文章,反映科研成果,指导教学实践,交流科教学术信息,促进科教学术的繁荣发展。
《深圳大学学报理工版》是深圳大学主管主办、
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理工类综合性学术刊物。1984年12月创刊,双月刊(逢单月出版),A4,112页。1984—1994年与《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版》合用CN 44-1030/C
国内统一刊号;1987年《深圳大学学报理工版》获ISSN 1000-2618国际刊号;1994年获CN 44-1401/N国内统一刊号。1984—1996年为半年刊;1997—2000年每年出版3期;2001—2010年每年出版4期;2011年正式改为双月刊。
主要刊登【光电工程】、 【电子与信息科学】、 【土木建筑工程】、 【化学与化工】、【自控精仪】、【材料科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与应用物理】、 【交通物流】、 【生物工程】、【环境与能源】和【食品安全】等领域的研究论文、综述及学术快报。
1.1 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凡接到本刊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来稿请自留底稿。不采用的稿件一般不寄还。
1.2 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违背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本刊处理稿件的一切事宜,只与通信作者或第一作者联系。
1.3 该刊对重大研究成果,将使用“快速通道”在最短时间内发表。凡要求以“快速通道”发表的论文,作者应提供关于论文创新性的书面说明和查新报告和两位专家的推荐信,以说明该项成果的学术价值。经审核同意后一般在收到稿件后3个月内出版。要求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已含其他形式出版稿酬),赠当期杂志1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