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深圳市商务局,是深圳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是将市投资推广署的行政职能,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的外经贸商业、保税区管理职责整合组建的。
主要职责
深圳市商务局部门职责
(一)拟订商务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总势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拟订商务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场体系建设、内外贸易发展、投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
(三)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商品供求,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通标准化。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展、电子商务、商务服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会展业管理。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商品贸易结构调整。
(五)拟订流通业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进流通业品牌建设。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依法对拍卖、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六)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负责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指导加工贸易工作,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统筹协调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电子口岸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国际品牌建设。
(七)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计划,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业发展。承担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工作。
(八)组织协调实施“走出去”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对外经济合作的规划、政策、管理办法和对外投资计划。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本市承担的对外援助相关工作。
(十)负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统筹、规划,制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政策和产业目录。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作。协调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工作。各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作。协调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工作。
(十一)指导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指导产业损害调查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二)牵头促进供应链发展的职责。牵头拟订促进供应链发展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供应链发展体系,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打造高质量发展的供应链生态,提升供应链整体服务能力;引导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培育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批发供应链企业、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等。
(十三)指导协调商务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行政审批和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职能:
1.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承担信息、保密、信访、应急、安全、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3.承担机关财务、信息化、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综合法规处(公平贸易处)
职能:
1.编报和组织实施商务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监测分析商务宏观运行情况。
2.组织研究商务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拟订商务领域改革创新及相关政策建议。
3.负责综合材料、对外协议的起草或审核工作。
4.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5.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6.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外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
8.指导进出口公平贸易及产业损害调查工作。
9.组织开展全市商务系统绩效考核工作。
10.牵头开展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计划、监管、评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流通市场处
职能:
1.承担商贸流通行业管理。
2.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
3.指导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
4.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
5.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6.推进流通标准化。
7.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8.依法对批发、零售、拍卖、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9.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10.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11.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
12.承担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相关工作。
13.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对外贸易处(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贸易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
2.指导协调全市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优化对外贸易发展环境。
3.牵头协调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电子口岸建设工作。
4.调整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
5.负责对外贸易运行监测及统计分析。
6.协调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7.指导、协调推进外贸品牌建设工作。
8.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
9.依授权签发各类进出口许可证,承担企业申请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相关工作。
10.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协调、落实供应港澳的配额商品工作。
11.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
12.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
13.实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
14.协调处理涉外贸易纠纷。
服务贸易处(会展业管理处)
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服务贸易、商贸服务及服务外包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
2.承担技术进出口和软件出口管理工作。
3.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统计工作。
4.推动服务外包业发展。
5.承担商贸服务业(含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
6.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7.管理会展业。
电子商务处(审批服务处)
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促进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
2.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
3.承担跨境电子商务、电商统计分析相关工作。
4.承担政务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统一承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受理、证书发放、业务咨询工作。
5.牵头商务领域服务企业工作。
保税经济处
职能:
1.承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统筹、规划和园区申报工作。
2.拟订并组织实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推动保税区域转型升级。
3.制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业目录,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作。
4.负责海关特殊监管区情况汇总、评价工作。
5.协调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工作。
6.承担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外资管理处
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外商投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
2.拟订年度外商投资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及后续管理、服务工作。
4.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5.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6.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
7.承担国家有关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性专项工作。
投资推广处
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
2.协调和指导投资推广工作,建立和完善投资推广工作机制。
3.指导各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园区开展招商工作。
4.承担营商环境宣传及监测工作。
5.牵头承担外事工作。
6.牵头推进全球经贸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7.筹划境内外大型投资推广活动。
8.承担国际投资推广平台的运作管理工作。
重大项目招商处
职能:
1.牵头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招商工作。
2.拟订并组织实施重点产业年度重大招商项目引进计划。
3.承担重大项目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
对外合作处
职能:
1.组织协调实施“走出去”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对外经济合作的规划、政策、管理办法、对外投资计划和国际市场开拓计划。
2.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
3.承办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对外经济合作运行情况,承担有关统计工作。
4.指导对外援助业务的开展,监督检查本市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实施工作。指导企业防范和应对境外突发事件。
5.牵头组织境外展览。
机关党委(人事处)
职能:
1.负责党群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2.承担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直属单位
市公平贸易促进署(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
(一)负责对我市草拟的与WTO有关的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合规性意见;负责我市有关贸易和投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的通报工作,以及WTO其他成员方制定的法律、法规、贸易和技术政策的通报咨询工作;
(二)统筹协调我市进出口公平贸易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协调上级进出口公平贸易、WTO事务主管部门的地方对口联络工作;
(三)负责组织我市有关WTO政策和议题的研究;负责我市与进出口公平贸易、WTO有关的信息收集、分析研究工作;
(四)协助企业开展贸易壁垒申诉,组织开展贸易壁垒调查相关工作;
(五)组织协调、开展我市贸易摩擦和争端的应对工作以及贸易救济措施的启动和运用工作;
(六)承担我市与国际贸易有关的产业损害调查工作及进出口与产业损害预警系统的建设;
(七)组织协调、开展我市与国际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的应对工作;
(八)协助促进和改善我市贸易环境,参与推动我市外贸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的组织协调工作;
(九)推动建立“337调查”服务体系,开展“337调查”研究工作;
(十)协助企业开展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在我市开展经营者集中案件的调查工作;
(十一)研究建立我市国际贸易质量评价体系、产业及贸易安全防范体系,建设WTO规则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国际贸易法律、WTO规则的咨询服务;
(十二)制定与国际贸易和投资相关规则、技术性贸易措施和贸易领域的知识产权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
现任领导
张非梦:党组书记、局长,兼任深圳市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
李萌:深圳市投资促进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兼任深圳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
周明武: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
池卫国: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晓方:党组成员、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叶文戈: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振强:市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晓瑜:市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07 14:44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