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挂牌成立。
机构荣誉
深圳市盐田区地方税务局1998年至2008年,我局组织税收收入保持快速、稳定增长,连续11年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地方税收收入任务。同时也赢得了一系列荣誉:2003年,获得市地税局
税收宣传月优秀创新项目先进单位;2004年4月,我局原盐田税务所荣获“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在2002、2003年度全区机关作风评议中分别获得驻盐单位第三和第四的好成绩;2003年度先后被盐田区授予“优秀党支部”、“依法治区先进单位”、“抗非典先进单位”等称号;2005年,我局被评为市地税系统科研先进单位;2006年我局被评为盐田区文明单位、优秀党支部;2006年我局团支部被评为市直机关先进团支部。 2008年,我局被评为盐田区文明单位,荣获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深圳市文明单位”称号。
机构设置
机构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
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参与拟定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预测,依法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
非税收入预算目标。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参与开展所辖区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深圳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
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落实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系统的推广应用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现任领导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余超群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谢存强、杜国锋、张伟明、丘孝勇、叶帆(挂职)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黄晟宇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斯培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