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阳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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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阳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05年09月0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李瑛,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是:动画设计、漫画设计;文化项目策划(不含限制项目);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会务策划;翻译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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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10-29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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