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龙岗区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结合实际,起草有关事业的发展规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做好指导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管理全区社会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和开展群众文化、少儿文化、艺术交流、文艺创作等工作。管理群众体育、 竞技体育、体育交流工作,组织和指导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负责文物管理、文物保护工作。
(三)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等领 域的行政许可与服务、行业管理。承担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责任,组织指导旅游宣传推广工作。
(四)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文物和旅游行业的交流与合作。
(五)负责统筹公共文体设施建设、管养及文体设施投融资工作。
(六)加强对全区文化产业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 制定和执行文化产业政策,负责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经费扶持、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等工作。
(七)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创新发展,推进相关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八)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出版、电影、文物领域的日常执法工作。
(十)依法做好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领域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人才工作和本行业系统内的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完善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公共服务体制,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社区覆盖。
现任领导
所获荣誉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第九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