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镇,隶属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地处
清原满族自治县中心,东与
英额门镇相邻,东南与
湾甸子镇、
大苏河乡接壤,西南与
敖家堡乡搭界,西与南口前镇、
北三家乡相接,北与
枸乃甸乡毗邻。辖区面积300.42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清原镇户籍人口84736人。
历史沿革
清代和民国初,属开原县。
民国十四年(1925年),清原设治,为设治委员会公署驻地。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镇改清原街。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2月,改清原镇。
1958年9月,成立公社。
1964年,复改清原镇。
1998年8月,斗虎屯镇并入清原镇。
2000年2月,南八家满族朝鲜族乡并入。
行政区划
2011年末,清原镇辖白云、东园、红河、兴隆、三环、天桥、桥南、铁北8个居民委员会,黄旗沟、猴石沟、根木沟、长山堡、古城子、吴家沟、镇东、前进、镇西、斗虎屯、中寨子、马前寨、四道河、新立屯、阿尔当、腰站16个村民委员会;下设94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清原镇辖9个社区、16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县城河南新区16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清原镇地处
清原满族自治县中心,东与
英额门镇相邻,东南与
湾甸子镇、
大苏河乡接壤,西南与
敖家堡乡搭界,西与南口前镇、
北三家乡相接,北与
枸乃甸乡毗邻。辖区面积300.42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清原镇境内最高峰位于吴家沟庙西沟岭,海拔575.2米;最低点浑河位于斗虎屯与北三家接壤处,海拔136.2米。
气候
清原镇多年平均气温5.2℃,无霜期年平均127天。
水文
清原镇境内河流有英额河、红河、浑河3条,英额河境内长19千米,流域面积9.3平方千米;红河境内长10.5千米,流域面积10.6平方千米;浑河境内长5千米,流域面积3.5平方千米。
人口
2011年末,清原镇辖区总人口88512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4590人,城镇化率95.6%。另有流动人口3922人。总人口中,男性44244人,占49.99%,女性44268人,占50.01%;14岁以下14693人,占16.6%;15~64岁66118人,占74.7%;65岁以上7701人,占8.7%。总人口中,以满族为主,达53107人,占60%;汉族32603人,占36.84%;朝鲜族2413人,占2.73%;其他少数民族389人,占0.43%。人口出生率5.72‰,人口死亡率3.33‰,人口自然增长率2.39‰。
2017年末,清原镇常住人口有100232人。
截至2018年末,清原镇户籍人口84736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清原镇一般预算收入8726.2万元,比上年增长41%。
农业
2011年,清原镇农业总产值7.5亿元,比上年增长17%,农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75%,农民人均纯收入9764元。粮食作物以玉米、水稻为主,生产粮食21556吨,其中玉米13914吨,水稻7096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家禽为主,生猪饲养量7.42万头,年末存栏5.1万头;羊饲养量1.9万只,年末存栏1.34万只;牛饲养量2.6万头,年末存栏1.89万头;家禽饲养量576万羽,出栏390万羽;畜牧业总产值5亿元。
截至2011年末,清原镇累计造林5.2万亩,其中防护林2.5亩,经济林2.7万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3.7万株,林木覆盖率7.1%,活立木蓄积量84万立方米。
工业
2011年,清原镇工业总产值达到41.7021亿元,比上年增长1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2家,职工893人,实现工业增加值89688万元。
2018年,清原镇有工业企业19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6个。
商业
2018年,清原镇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9个。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清原镇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450人,专任教师17人;小学5所,在校生3140人,专任教师31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文化事业
2011年末,清原镇有电影放映队1个,年放映80多场次,观众达2.3万人次;公共图书室2个,建筑面积200平方米。
医疗卫生
2011年末,清原镇有镇卫生院2所,村级卫生室18个。专业卫生人员69人,其中执业医师21人,执业助理医师16人,注册护士14人。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4万人,参合率94%;孕产妇死亡率为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均为0。
社会保障
2011年,清原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481户,人数4933人,支出1337.9万元,月人均226元,比上年增长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236户,人数2293人,支出250.4万元,月人均91元,比上年增长2%;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10人,支出43.9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173人,支出48.1万元;农村医疗救助2073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2387人次,共支出3.03万元。新增就业人员1002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747人,参保率达到91%。
交通
2011年,清原镇有铁路沈吉线过境31千米,设斗虎屯、清原、长山堡3个站。沈吉高速公路过境,设有出口处;县镇线公路3条,总长62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