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乡(已撤销),隶属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保靖县,地处保靖县西部,东与
大妥乡毗邻,南与花垣县
花垣镇隔河相望,西连
毛沟镇,北与
大妥乡和毛沟镇接壤,乡人民政府距保靖县城26千米,总面积56.8平方千米,截至2011年末,清水乡总人口10297人。
建置沿革
清朝时期,清水乡境域属保靖县。
1949年11月,属毛沟区。
1958年10月,建立清水人民公社。
1984年4月,公社改为乡。
2015年11月,撤销清水乡。
行政区划
截至2011年末,清水乡下辖河边、大湾、鸭坝、蓬桂、马王、白屋、门前、踏湖、花交等9个村民委员会。
截至2015年末,清水乡下辖9个行政村:河边村、蓬桂村、马王村、门前村、踏湖村、大湾村、鸭坝村、白屋村、花交村;乡人民政府驻河边村。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清水乡地处保靖县西部,东与
大妥乡毗邻,南与花垣县
花垣镇隔河相望,西连
毛沟镇,北与大妥乡和毛沟镇接壤,乡人民政府距保靖县城26千米,总面积56.8平方千米。
水文
清水乡境内属沅水水系,清水河自白屋村西入境,马王村东出境,由西向东,入西水河,汇入沅水,入洞庭湖,境内河道长10.3千米。
自然灾害
清水乡主要自然灾害有干旱洪涝、山体滑坡等。
自然资源
清水乡境内矿产资源主要为板岩、石灰岩,集中分布在东南部河边、马王村一带。林业资源丰富,2001年至2005年国家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后林业面积达37348亩,以杉木、松树、柏木等树种为主。
2011年,有耕地面积939亩,人均0.9亩;其中稻田610亩,旱地329亩,造林4040亩,其中经济林2340亩,防护林1500亩,农民住宅四旁造林200亩。
人口
截至2011年末,清水乡辖区总人口10297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09人,城镇化率1%,另有流动人口1602人,总人口中,男性5354人,占52%,女性4943人,占48%;14岁以下1998人,占18.2%,15—64岁7321人,占71.1%;65岁以上978人,占9.5%,总人口中以土家族为主,达3654人,占34.1%;苗族2047人,占总人口的19.1%;瑶族932人,占8.7%,其余部分为汉族。
经济
2011年,清水乡农业以种植水稻、玉米、蔬菜、药材为主,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大豆、薯类为主,生产粮食4097吨,人均382千克;其中水稻2724.8吨,玉米837.9吨,大豆128.3吨,薯类384.3吨,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油菜、药材,蔬菜种植182亩,产量370吨,主要品种有白菜、莴笋、丝瓜、大蒜等;油菜种植162亩,产量216.3吨,药材种植125亩,主要品种有金银花、杜仲黄柏、青蒿,畜牧业以猪、羊、家禽为主,生猪饲养量4338头,年末存栏1100头,羊饲养量2119只,年末存栏217只;家禽饲养量2.5万羽,林木覆盖率71.19%。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清水乡有小学4所,在校学生597人,专任教师38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文化事业
2011年末,清水乡有乡文化站、广播电视站、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站各1处,有村级文化活动中心9处,村级文化队伍4支,家书屋9个,藏书1万余册。
医疗卫生
2011年末,清水乡有乡卫生院1个,村卫生室9个,有床位25张,专业卫生人员14名,其中执业医师1人,执业助理医师2人,注册护士2人,完成诊疗0.4万人次,9个村的村民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100%。
社会保障
2011年,清水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1户,人数12人,支出1.4万元,比上年增长11%,月人均100元,比上年增长6%,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农村合作医疗794人次,共支出1.6万元,比上年增长4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60户,人数635人,支出66.4万,比上年增长161%,月人均87元,比上年增长91%,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70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3万元,比上年增长46%,敬老院1家,床位37张,收养农村五保人员35人,全年接受各类社会捐款6.4万余元,使150人次困难群众受益,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3771人,参保率85%.
基础设施
2011年末,清水乡有移动、电信代办点各1处,固定电话用户2473户,电话普及率72%,移动电话用户2300户,互联网用户16户。
交通
清水乡境内有张花高速通过,全长约6.3千米,粮援路17千米,9个村全部通公路,2011年,完成21千米村间道硬化。
历史文化
清水乡因依傍清水河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