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镇
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辖镇
清河镇,隶属于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地处惠民县东南部,南隔黄河于淄博市高青县相接,东于魏集镇,胡集镇。西接李庄镇,北隔陡骇河与辛店乡,麻店镇相邻。区域面积68.03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清河镇户籍人口34559人。
历史沿革
1950年,为惠民县第十一区。
1956年,改名清河镇乡。
1958年,清河镇乡改为公社。
1961年,改为清河镇区。
1968年,复为公社。
1984年,复为清河镇乡。
1995年,改为清河镇。
行政区划
2011年末,清河镇辖南一、北一、二村、三村、四村、西五、东五、韩泽环、樊前、樊北、樊西、林家、翟刘、宋家、杜家桥、西梅、坯子张、古炉李、梅集、香坊张、香赵、邢家、陶家、古城马、富刘、考童王、丁庄、高庙魏、跑马刘、南孙、吕王庄、袁家、韩家、杜家、牛王店、牛三、马庄、姜家、孙木匠、董家、堤上牛、堤上李、油坊张、北乔、贾家、楼子孙、降马李、南乔、庞家、好李、堤上刘、堤上邵、堤上王、薛家、尚家、邵家、索家、张标、古城李59个村民委员会;下设170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清河镇下辖6个社区:清河社区、油坊李社区、牛王店社区、林樊社区、梅集社区、古城马社区,镇人民政府驻刘清路7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清河镇地处惠民县东南部,南隔黄河于淄博市高青县相接,东于魏集镇,胡集镇。西接李庄镇,北隔陡骇河与辛店乡,麻店镇相邻。区域面积68.03平方千米。
气候
清河镇属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热同季,气候资源有效性高。
人口
2011年末,清河镇辖区总人口34211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88人,城镇化率2.6%。
2017年末,清河镇常住人口33259人。
截至2018年末,清河镇户籍人口34559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清河镇财政总收入0.21亿元,比上年增长35.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0.1亿元,比上年增长9%。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0.05亿元,增值税0.04亿得税0.03亿元。实现税收0.12亿元。
2014年,清河镇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5亿元,同比增长3.75%;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36亿元,同比增长22.12%;规模以上工业利润6709万元,同比增加6.94%;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1751.6万元,同比增长15.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000元,同比增长13.4%;完成政府财政总收入1523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42万元。
2015年,清河镇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5亿元,同比增长4%;地方财政收入980万元,同比增长4%;农民人均纯收入11000元,同比增长4.8%。
截至2018年末,清河镇有工业企业34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4家,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1家。
农业
2011年,清河镇有耕地面积4.6万亩,人均1.5亩。农业总产值达5亿元,比上年增长14.3%。生产粮食3.1万吨,人均906千克;棉花种植面积3.2万亩,总产量7180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鸡等为主,生猪饲养量2772头;牛饲养量845头;羊饲养量3323只;鸡饲养量75.2万羽;鸭饲养量2.2万羽,累计造林3.2万亩,林木覆盖率30.47%,大型农业机械0.08万台(辆);名优特农产品有“杜桥豆腐皮”,绿色环保农产品有优质小麦、玉米。农民人均纯收入7500元。
工业
2011年,清河镇实现工业总产值18.7亿元。工业企业50家,规模以上企业6家,职工1150人。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0.65亿元,比上年增长23.1%。
商业
2011年末,清河镇有商业网点300个,职工500人,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1.3亿元。境内有传统集市5个,年成交额500万元。
金融
2011年末,清河镇境内银行和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0.8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0.32亿元。
社会事业
文化事业
2011年末,清河镇有文化站1处,村文化站所5处,文化专业户22户。公共图书室2个,藏书4564册。清河镇木版年画起源于清康熙七十二年(1712年),已有300年的全国四大木版年画起源地之一。薛家村的西路笛梆子传承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其主要代表作有《大登殿》《铡美案》《走雪山》等70余个剧目,有线电视用户3100户,覆盖率达34%。
教育事业
2011年末,清河镇有幼儿园8所,在园幼儿42人,专任教师42人;小学6所,在校生2020人,专任教师12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300人,专任教师72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均达100%,全年教育经费148万元。
医疗卫生
2011年末,清河镇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6个。病床85张。专业卫生人员106名,其中执业医师5人、执业助理医师13人、注册护士43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
社会保障
2011年,清河镇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041户,人数1888人,月人均88.9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59人,支出16.5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96人,支出17.3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93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100%。
交通
2011年,清河镇境内220国道横穿东西,西至省会济南100千米,东至滨博高速公路20千米;刘清路贯通南北,南有黄河承压舟浮桥相连,北接省道乐胡路。
参考资料
2020年清河镇行政区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14 15:12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行政区划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