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澜海事局为海南海事局的副处级分支机构,是对
海南省文昌、琼海、万宁和琼中等4个市县行政区域内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
发展历史
1997年在原清澜监督站的基础上组建成立,原名为海南水上安全监督局清澜分局,随着中国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2000年9月挂牌更名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澜海事局。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政务中心、监管处、办公室、督察处、指挥中心、财务处、党群工作部、执法支队
其中督察处、财务处、党群工作部合并到办公室办公,指挥中心、执法支队合并到监管处办公,港建费征稽处合并到政务中心办公。
分支机构
琼海海事处
铺前海事处
辖区范围
清澜海事局位于海南岛东部
文昌市境内,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分支机构,是
海南岛东部海域唯一的海事机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授权,代表国家负责管辖
文昌市、
琼海市、
万宁市和
琼中县三市一县辖区内水上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等工作。
辖区基本情况:
辖区人口:178万
辖区陆地面积:8700平方公里。
辖区主要河流:
万泉河,发源于
五指山和
黎母山两源合口,流经
琼海,是海南岛第三大河(在
南渡江、
昌化江之后),全长162公里,流域3693.22平方公里。
清澜海事局辖区内共有港口泊位10个,一类开放口岸1个,渡口及旅游点26个,渡船及旅游船艇100多艘。
编制配置
“海标1818”船
“海巡1825”船
领导班子
局长:王麒霖
简历:王麒霖,男,汉族,1977年8月出生,海南屯昌人,中共党员,大连海事大学毕业。先后在海南海事局船队、海南海事局船舶监督处、海南海事局安全管理处、清澜海事局、海南海事局办公室工作,现任清澜海事局党委书记、局长。
分管工作:主持全面工作,联系琼海海事处。
副局长:陈奕旺
简历:陈奕旺,男,汉族,1981年8月出生,海南海口人,中共党员,大连海事大学毕业。先后在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海国际广州分公司、清澜海事局船舶监督处、海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清澜海事局船舶监督处(船员管理处)、清澜海事局办公室工作,现任清澜海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船舶监督处(船员管理处),联系铺前海事处,分管工作由陈才顺同志替代。
副局长:陈才顺
简历:陈才顺,男,汉族,1981年9月出生,广东汕头人,中共党员,武汉理工大学毕业。先后在江西航务管理局南昌分局、清澜海事局船舶监督处、海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清澜海事局监督处、清澜海事局铺前海事处、清澜海事局船舶监督处(船员管理处)工作,现任清澜海事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局长。
分管工作:主持纪委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办公室(纪检监察、执法督察、计划基建、船艇管理、资产装备、科技信息)、政务中心、后勤管理中心。分管工作由林抗抗同志替代。
副局长:林抗抗
简历:林抗抗,男,汉族,1985年12月出生,河南平顶山人,中共党员,海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先后在洋浦海事局政务中心、洋浦海事局办公室、洋浦海事局党群工作部工作,现任清澜海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办公室(组织党务、新闻宣传、精神文明、机关党建、人事教育、保密管理、行政文秘、档案管理、群团组织及工会)、财务会计处。分管工作由陈才顺同志替代。
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工作。
2、协调、划定、审核或审批辖区内水域港内非涉外锚地、临时锚地、安全作业区、船舶调头区、水产养殖区、挖沙区、引航员登(离)船点,以及水上游览、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域(不含海南海事局认为应上报审批的)。
3、审核辖区内非重大水上水下施工项目通航安全事宜;审批有关施工船舶;参与辖区内重大水上水下施工项目通航安全事宜的审核。
4、负责辖区内水上巡航工作,处理辖区水域内有碍通航秩序、影响通航环境的异常情况。并负责辖区水域内禁航区、航道、交通管制区、锚地、安全作业区、施工作业区等区域的现场安全监督和秩序管理。负责维护辖区水域内水上游览区、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的现场通航秩序。
5、监督检查辖区码头、泊位安全状况,监督辖区锚地、航道、调头区、泊位水深情况。
6、对辖区内引航工作监督管理。
7、根据海南海事局的授权,审批辖区内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工作。
8、负责辖区内100GT以下的小海船以及港作船、游艇、内河船船员适任证书的考试、评估、发证和跟踪管理。
9、负责辖区船员的任解职签证,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的船员配备、持证、适任、值班等情况。
10、负责辖区内非经营国际航线航运公司所属或所经营船舶的登记工作,以及所登记船舶的有关船舶管理方面的法定证书、操作性手册和文书的签发和审批。
11、负责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并负责辖区内的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
12、负责辖区内中国籍船舶安全检查,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和证书、文书的检查。根据海南海事局授权,实施辖区港口国监督。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航行、停泊和作业情况,处理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违法行为。
13、受理辖区内水上交通事故报告。负责调查处理辖区内非涉外大事故及以下级别的水上交通事故,并负责辖区非涉外大事故以下级别水上交通事故的结案审批(海南海事局认为应由其负责结案审批的,应报请海南海事局审批结案)
14、办理辖区内船舶的海事签证。
15、对港区、码头和船舶溢油应急计划的监督实施及港区水域污染现场监视。
16、组织和协调辖区内船舶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负责辖区内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10吨以下的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17、负责辖区内港区水域污染监视及船舶拆解的防污染监督工作。审批辖区内船舶排放洗、压舱水和舱底水,并负责船舶污油水、残油及生活垃圾等接收工作的监督管理。
18、审核辖区内市、县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排污口设置和海洋工程、海岸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9、审批一般液货船过驳作业;受理、审核辖区水上储库液货过驳作业申请,报海南海事局批准;负责水上液货过驳作业监督管理。
20、负责辖区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申报审批及现场监督。
21、参与辖区内非干线航道助航标志配布的审核,并负责辖区助航标志的监督检查。
22、具体组织、协调辖区船舶防台、抗台以及防御灾害性天气工作。
23、协助省搜救中心组织、协调责任区内的搜救行动。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571339
区号:0898
参考资料
清澜海事局机构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澜海事局网站).2012-08-10
清澜海事局机构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澜海事局网站).2012-08-10
清澜海事局辖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澜海事局网站).2012-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