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宗商品交易所
国企
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明确了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功能定位和主要任务,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国务院批复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中明确要求天津“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北方对外开放门户的作用,按照把天津建成北方国际贸易中心的要求,加快石油化工、煤炭、钢材、棉花、粮食等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进行商品远期合约交易业务的探索。”
创新优势
渤海商品交易所天津市政府和交易所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支持和指导下,将秉持创新、高效、务实的服务宗旨,坚决贯彻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为商品生产贸易企业和合格的商品投资者提供最佳的商品交易服务。
服务中心
渤海商品交易所服务中心为交易商提供开户、实物交收、融资融货、产品上市等服务。致力于打造大宗商品的价格定价中心、信息发布中心、商品交易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从而取得世界大宗商品现货市场的定价权和话语权!
交易方式
渤海商品交易所在充分研究分析了现货贸易商和商品投资者的商品交易需求的基础上,进行了现货交易方式创新,推出全球首创的现货连续交易方式,创造性的解决了100多年来世界商品交易中困扰现货贸易商和商品投资者之间的矛盾对立,能同时满足市场参与者的多种交易需求;同时,渤海商品交易所提供方便快捷的电子交易平台以及24小时覆盖全球主要金融市场的电子交易服务,使得交易所的成交和结算价格的产生更加真实、公平、科学、合理,从而保证了渤海商品交易所产生的商品价格更具权威性和影响力。
结算方式
渤海商品交易所与全国性的各大商业银行战略合作,覆盖全国的银行营业网点最大程度地方便了交易者的开户以及交易行为;渤海商品交易所与银行联合开发了全球独创的交易保证金托管和划转系统,真正实现了交易商自有银行账户和交易所保证金清算专户之间的无缝对接,既保证了交易商交易保证金的安全存放托管,又实现了交易保证金便捷的实时进出。
服务机构
渤海商品交易所通过遍布全国的200多家综合类会员(授权服务机构)和不同行业的专业类会员(专业授权服务机构)为参与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的交易商提供开户指导和教育、培训服务,协助交易商完成在交易所和结算银行的开户、交易结算、货物交割等商品交易服务。
发展愿景
资金三方托管安全可靠,银期转账快捷方便。
交易时间:早9.00—11.30,下午13.30—16.00,晚19.00—3.00.
交易方式:双向T+0交易,可做多也可做空.资金在当天的交易中可以反复使用。
入市资金:采用20%保证金交易方式,门槛低,交易手续费低。
适合人群:现货商、及各类金融投资人士(特别为白天工作忙没时间的投资人士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
主要优势
政策优势
(1)国内唯一由省级政府发起批准的商品交易所:津政办函【2009】6号;
(2)国内唯一设立监管委员会、受省级地方政府直接监管的商品交易所:津政发[2009]32号。
交易方式优势
交易所采用创新的现货连续交易方式,通过交易所先进的电子交易系统,交易商可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实现现货合同交易并自主选择交割日期。
1、真正形成每日现货价格:公开、透明、方便、快捷的电子化买卖平台,通过大量的交易商集中撮合竞价,具有极强的价格发现功能,商品价格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
2、满足多种交易需求:
投资需求:交易商缴纳少量的延期补偿费即可达到长期持仓的目的,可以顺应长期趋势赚取投资利润。
保值需求:交易商可以根据对价格趋势的判断,提前建仓锁定自己企业的采购成本或销售价格。
实物交割需求:每日都可申请实物交割,给予现货商交割极大的便利。
3、提高资金利用率
采用20%保证金交易方式,5倍交易资金杠杆使资金成本被大大节约,资金的利用率得到了提高。
采用T+0交易方式,资金在当天的交易中可以反复使用。
4、实现双向交易
不仅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不论是牛市还是熊市,对投资者来说,都有赢利的机会。
5、提供24小时覆盖全球主要金融市场的电子交易服务
满足了跨时区投资者参与市场交易的需求;(9:00-11:30 13:30-16:00 16:00-16:15为交割申报时间 夜盘:19:00-3:00)
为投资者有效规避跨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风险提供了条件。
结算方式优势
1、入市简单方便:与全国性的各大商业银行战略合作,覆盖全国的银行营业网点方便了交易者的开户以及交易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
2、资金托管安全:通过第三方存管保障交易资金安全;
3、资金汇划便捷:交易所和银行联合开发的交易保证金托管和划转系统,实现了交易保证金便捷的实时进出。
服务机构优势
遍布全国、总数超过200家的综合类会员(授权服务机构)和不同行业的专业类会员(专业授权服务机构)为参与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的交易商和合格投资者提供开户指导和教育、培训服务,协助交易商完成在交易所和结算银行的开户、交易结算、货物交割等商品交易服务。
上市品种优势
交易所将在石油及化工商品、金属商品、煤炭等能源商品、农林商品等专业领域,根据国家利益需要和市场需求,不断地适时推出既符合国家战略利益,又符合国内、国际市场需求的标准现货交易品种。
上市品种
按着天津市人民政府对渤海商品交易所的定位和要求,渤海商品交易所将在石油及化工商品、金属商品、煤炭等能源商品、农林商品等专业领域,根据国家利益需要和市场需求,不断地适时推出既符合国家战略利益,又符合国内、国际市场需求的标准大宗现货交易品种。
1、 原油:
2、焦炭
3、热轧卷板
4.螺纹钢(西部)
5.动力煤
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交割单位
螺纹钢的交割单位为每一《注册仓单》60吨,交割应当以每一《注册仓单》的整数倍交割。
三、质量规定
1.用于实物交割的螺纹钢,质量应该符合合约中的规定。
2.用于实物交割的螺纹钢其长度为9米或12米定尺。
3.用于实物交割的螺纹钢入指定交割仓库时应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书。在生产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入指定交割仓库的螺纹钢可直接申请制作《注册仓单》,《注册仓单》有效期为三个月。超出生产日起30个自然日的螺纹钢必须送交易所螺纹钢指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结果符合合约规定的也可申请制作《注册仓单》,《注册仓单》有效期为三个月。
4.每一《注册仓单》的螺纹钢,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公称直径、同一长度的商品组成,并且组成每一仓单的螺纹钢生产日期应当不超过连续两日,且以最早生产日期作为该仓单螺纹钢的生产日期。
5.螺纹钢交割以实际称重方式计量。每一仓单的实物溢短不超过±5%,磅差不超过±0.3% 。
四、交易所批准的注册品牌
用于实物交割的螺纹钢,应当是交易所批准的注册品牌。具体的注册品牌和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五、指定交割仓库
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具体指定交割仓库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6、白砂糖
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交割单位
白砂糖的最小交割单位为50公斤,每次实物交割最少交割申报数量为50公斤,交割申报应当是最小交割单位的整数倍。
三、延期交割补偿费精确到0.01元,不足0.01元按0.01元收取。
四、质量规定
1.用于实物交割的白砂糖入库时质量应该符合合约中的规定。
标准品:色值(IU)≤90其他指标符合国标GB317—2006规定的一级白砂糖。
国产白砂糖(国内原材料生产):可以在本制糖年度(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9月30日)和截至该制糖年度结束后的当年11月15日(含)交割,从当年8月份开始并逐月增加贴水,贴水标准为每月0.5元/手,交割时随货款一并结算。
进口白砂糖和进口原糖国内精炼而成的白砂糖可以在生产日起的十二个月内用于实物交割,无升贴水。
2.用于实物交割的白砂糖入指定交割仓库时包装应符合国标GB317—2006规定的要求。
3.每一《仓库存货凭证》的白砂糖,应当是同一品级、同一生产厂商的商品组成,且以最早生产日期作为该《仓库存货凭证》对应商品的生产日期。白砂糖《仓库存货凭证》有效期为不超过交易所规定的交割期限。
4.标准品和替代交割商品质量标准范围与价格调整幅度:
5. 买卖双方交割申报配对成功后,买方可以提出协议交割替代商品的申请,协议交割替代商品的质量标准范围与价格调整幅度:
6. 买卖双方协议交割按《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协议交割细则》执行。
7. 卖方入库时质量为标准品的白砂糖,出库时白砂糖色值小于等于120IU的,买卖双方按照标准品进行交割结算;白砂糖色值高于120IU低于190IU的,买卖双方按替代品(国标一级)进行交割结算。卖方入库时质量为替代品(国标一级)的白砂糖,出库时色值小于等于190IU的,买卖双方按照替代品(国标一级)进行交割结算;大于190IU小于240IU的,色值每增加10IU(不足10IU的按10IU计),仓库(提货点)给买方每吨10元的补偿;白砂糖色值大于240IU时,仓库(提货点)承担赔偿责任。
五、指定交割仓库及升贴水
交易所将根据情况对交割仓库以及升贴水标准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告。
7、绵白糖
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交割单位
绵白糖的最小交割单位为50公斤,每次实物交割最少交割申报数量为50公斤,交割申报应当是最小交割单位的整数倍。
三、延期交割补偿费精确到0.01元,不足0.01元按0.01元收取。
四、质量规定
1.用于实物交割的绵白糖入库时质量应该符合或优于国标GB1445—2000规定的优级绵白糖。
国产绵白糖(国内原材料生产):可以在本制糖年度(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9月30日)和截至该制糖年度结束后的当年11月15日(含)交割,从当年8月份开始并逐月增加贴水,贴水标准为每月0.5元/手,交割时随货款一并结算。
进口绵白糖和进口原糖国内精炼而成的绵白糖可以在生产日起的十二个月内用于实物交割,无升贴水。
2.用于实物交割的绵白糖入指定交割仓库时包装应符合国标GB1445—2000规定的要求。
3.每一《仓库存货凭证》的绵白糖,应当是同一品级、同一生产厂商的商品组成,且以最早生产日期作为该《仓库存货凭证》对应商品的生产日期。绵白糖《仓库存货凭证》有效期为不超过交易所规定的交割期限。
4. 买卖双方协议交割按《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协议交割细则》执行。
5. 卖方入库时质量符合或优于国标GB1445—2000规定的优级绵白糖,出库时绵白糖色值小于等于120IU的,买卖双方按照优级绵白糖进行交割结算。
五、指定交割仓库及升贴水
交易所将根据情况对交割仓库以及升贴水标准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告。
8、对苯二甲酸(PTA)
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交割单位
PTA的最小交割单位为1吨,每次实物交割最少申报交割数量为100吨。
三、质量规定
1.用于实物交割的PTA,质量应该符合合约中的规定。
2.每一《仓库存货凭证》的PTA,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品牌的商品组成。
3.生产日期超过6个月的境内生产的PTA以及自境外发运之日起超过5个月的进口PTA,不得用于实物交割。
4.单次PTA交割的实物溢短不超过±1吨。
四、交易所指定的生产企业
用于实物交割的PTA,应当是交易所指定生产企业的产品。具体指定生产企业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五、指定交割仓库
具体指定交割仓库、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9、纤维级聚酯切片
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交割单位
聚酯切片的最小交割单位为1吨,每次实物交割最少申报交割数量为50吨。
三、质量规定
1.用于实物交割的聚酯切片,质量应该符合合约中的规定。
2.每一《存货凭证》的聚酯切片,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品牌的商品组成。
3.生产日期超过6个月的聚酯切片不得用于实物交割。
4.单次聚酯切片交割的实物溢短不超过±1吨。
四、交易所指定的生产企业
用于实物交割的聚酯切片,应当是交易所指定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具体的指定生产企业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五、指定交割仓库
具体指定交割仓库、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3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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