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拟订体育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体育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推进体育改革,制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发展规划,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
(三)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组织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工作,组织协调体育业余训练和体育竞赛,负责全市体育业余训练项目布局。
(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和加强体教结合工作。
(六)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推动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研究制定体育产业和经营活动的政策,监督管理体育经营活动和体育行业安全生产,指导规模体育活动和体育系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负责市级体育社团的业务监督。管理健身气功。
(八)负责体育彩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检查。
(九)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科研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间以及与港澳台的体育合作与交流。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推进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深化体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体育文化发展;推进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挂体育改革办公室牌子):组织起草体育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承担体育改革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督办、信息、宣传、信访、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生产等日常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审、政务公开、老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体育外事工作。
(二)规划财务处:牵头拟订体育发展规划,编制全市体育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拟订局系统的基本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的预算、财务管理,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全市体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监督管理。
(三)体育产业处:起草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全市体育产业发展,监督管理体育经营活动,负责全市体育市场稽查和体育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业务指导。负责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查和监督管理。负责申办和组织实施重大国际、国内比赛和全市性大型体育比赛活动。
(四)群众体育处:组织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
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协调单项体育协会的改革和发展。负责全民健身设施的监督管理。协调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健身气功。
(五)训练竞赛处:指导和组织实施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竞技体育比赛项目的训练备战和竞赛。负责教练员、裁判员的管理培训。负责指导全市体育特色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建设,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负责体育科研、反兴奋剂和监督赛风赛纪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领导信息
单位地址
◆ 办公地址:温州市鹿城路174号
所获荣誉
2021年9月16日,被评为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