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台胞台属联谊会(以下简称市台联会)是由居住在
温州市境内的台湾省籍同胞、回乡定居台胞、去台人员的亲属、从事对台工作者和相关人员自愿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
团体。
其宗旨是,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团结全市台胞台属,努力促进温台经贸往来和“双向”交流,为振兴中华,繁荣温州,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服务。市台联会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现行的政策、法令为准则,以国家对台工作方针为指导,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市台联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召开。代表名额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确定。代表经协商推举产生。会员代表大会的任务是: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制定和修改台联会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讨论和决定其他重要事项。代表大会闭幕期间,本会日常工作由常务理事会主持。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并组成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或副会长召集,一般每季或半年召开一次。其任务是听取秘书处的工作报告,决定有关重大事宜。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处理本会日常事务。常务理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若干工作机构。
市台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理事、常务理事、聘请名誉会长、顾问、副秘书长等。该事项由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理事会实行民主协商制度。对重大问题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按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