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审计局成立于1984年1月,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审计工作的综合性、专业性的经济监督部门。在
市长和省审计厅的领导下,负责全市
审计工作。
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
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有关审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
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地方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长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
审计结果报告。
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机构)、派出机构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省审计厅授权审计的中省驻渭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市级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各县(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市、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各县(市、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各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组织审计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十一)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组织计算机审计和审计管理专业培训。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督办;负责文秘、文电、会务、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既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安全和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报账和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拟订全市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审计项目综合协调、程序控制;承担审计业务统计分析、审计成果的综合分析与利用;承担局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以及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工作;承办协管各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有关事项;负责局机关内部目标责任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法制科
指导全市审计关的法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研究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承担立法协调有关具体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对全市审计机关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审理复核局机关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组织对局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极差和结果评估;负责对审理复核中涉及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事项的核查。负责对各县(市、区)审计机关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财政金融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审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起草财政预算执行
审计结果报告和综合、专题审计报告。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组织审计省属地方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开展相关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四、农业与资源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开展相关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五、行政事业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的与财政拨款有关的机关、团体财政财务收支;开展相关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六、经贸社保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组织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开展相关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七、驻渭单位审计科
负责审计驻渭省属企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负责审计驻渭省属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资金使用效果,对驻渭省属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
专项资金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八、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负责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市政府投资、融资、担保的重点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指导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九、经济责任审计处
指导全市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起草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制度;负责与组织纪检部门联系,编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开展相关审计和审计调查;汇总审计结果。
十、监察室
负责举报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搞好审计人员的廉政教育;负责组织审计回访工作,并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搞好审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计算机信息中心
参与计算机辅助审计,并对各业务部门的计算机辅助审计提供技术支持;协助推行电子政务,推广使用审计管理信息化系统和审计实施信息化系统;负责市本级信息化网络、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和安全工作;指导渭南市“金审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承办计算机审计人才的培训工作。
十二、内部审计管理中心
1、负责制定全市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2、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3、负责全市内部审计统计报告的汇总填报工作,办理内部审计咨询业务。
4、负责组织培训内部审计人员,提高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素质。
5、负责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内部审计业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办好内部审计宣传刊物。
十三、物业管理中心
负责审计大楼和机关家属院的安全、卫生、水电暖供给工作;负责审计大楼和家属院的财产及日常维修等后勤管理工作。
领导信息
参考资料:
所获荣誉
1986、1990、2005年三次被评为全国审计系统先进集体;
2004年2月被陕西省人事厅、审计厅联合命名为2001年至2003年度全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
2004年被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组部、
国家审计署、
人事部、
监察部联合命名为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先进集体;
2007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1年,被渭南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被渭南市临渭区委、区政府政府评为文明单位;
2013年被渭南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
2014年被陕西省人社厅、
审计厅评为全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被渭南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评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先进单位,被渭南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市“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2015年被审计署
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中国审计》编辑部评为2015年度审计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被陕西省审计学会、审计研究所、《
现代审计与经济》杂志社评为2015年度审计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地理位置
办公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与仓程路十字东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