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性质: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
机构职能
工作职能:
一是社会救助工作(包括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救灾募捐、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二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包括村民自治组织建设、村务政务公开、城乡社区建设);
三是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工作(包括双拥工作、优抚工作、复退军人接收安置和军休干部服务管理);
四是社会福利工作(包括孤残儿童供养、福利企业认定、老龄工作、有奖募捐);五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包括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殡葬改革、地名区划)。
功能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更好地为广大人民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工作机制: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
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人技术等级及
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承办局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选拔、任免的具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和下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新闻发布、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保卫、接待和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民政事业费使用;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国有资产和基建工作;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
2、监察室 检查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
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3、救灾救济科 负责全市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核查灾情、慰问灾民;负责灾民生活救助、灾后重建工作;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国内外对市政府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负责全市救灾通讯网络建设及信息报告、灾情发布等工作。
4、社会救助科 负责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五保敬老、60年代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城乡临时救助等项业务。
5、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指导全市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救助和权益保障工作,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拟订全市
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机构管理规范以及扶持保护的政策规定,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
社会福利企业审定和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负责殡葬改革工作,移风易俗,推进文明丧葬;指导全市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涉外收养的审查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救助管理工作及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工作。
6、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指导全市村民自治、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开展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市社区建设工作,制订城市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审批婚姻服务机构,倡导婚姻习俗改革。拟定全市行政区域规划和城镇规划,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的勘定、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及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辑、审定发行工作。
7、优抚科 拟定本市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的实施细则;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的评审、褒扬执行办法,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审批报批;负责评定、调整伤残等级;褒扬革命烈士,负责烈士事迹编纂工作;指导优抚医院、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
8、复退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办公室 负责城镇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一至四级伤残军人、无军籍退休职工、退休志愿兵的安置管理工作,编制、拟定安置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拟定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修养管理规定,负责落实军休干部的各项生活待遇;指导军供(转)站工作;负责协调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使用;承担市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9、民间组织管理科 拟定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规划、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承办市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年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其违法违纪行为和非法组织;负责基金会的监管工作;受民政厅委托,负责在渭全省性社团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10、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指导协调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双拥宣传和市级走访慰问、党政军领导座谈等活动;负责全市双拥模范城(县)建设的指导、检查和命名及双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负责重大军民纠纷的协调处理;督促检查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政策法规落实情况;负责地方部门、驻军单位的联系,组织开展军民共建活动,收集双拥工作情况,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负责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完成市上领导交办的军地联系和协调事宜。
领导信息
姓名:石雨
职务:局长
姓名:王栋梁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位职责:负责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工作。分管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收养中心、市救助站、市儿童福利院、市社会福利院、时村农场
姓名:李天民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位职责:负责救灾、福彩发行工作。分管救灾救济科、减灾中心、救灾募捐办、有奖募捐办
姓名:梁斌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位职责:负责双退、优抚、党总支、创建工作。分管双退办、优抚科、党办、殡葬管理处、市军干所
姓名:杨国强
职务: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职位职责:负责纪律检察工作。分管监察室(督察督办办公室)
姓名:忽绪庄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位职责:负责城乡社区建设和基层政权工作。分管基层政权科
姓名:张克强
职位职责:负责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分管民管科
姓名:张永创
职务:党组成员、双拥办专职副主任
职位职责:负责双拥工作。分管双拥办
地址:朝阳大街路段民政服务大楼
所获荣誉
2020年3月,获得渭南市2019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先进单位”称号。同年5月18日,被中共渭南市委、
渭南市人民政府、渭南军分区命名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2021年6月,渭南市民政局直属机关党委被中共渭南市委授予“渭南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