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腹地城市之间存在着互为依托、
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关系。港口是城市发展的引擎,腹地城市是港口发展的动力依托。在区域一体化格局下,新的港城关系要求港口和腹地之间具有高度的协同性、整合度和一体化。
(1)城市包围港口发展模式。该模式主要为沿河而形成的内河(海)港口,港区一般沿河两侧布局,城区则沿港区向外扩展,逐步形成对港区的包围(图1)。该模式的陆域疏港交通经常要穿越城区,易造成对城市的分隔及对城区交通的影响。该模式的代表港口主要有鹿特丹港、安特卫普港、汉堡港等。
(2)城市与港区平行发展模式。该模式大多是由于港口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的逐渐形成,即所谓的港后城市(图2)。最初,城市与港口的规模均比较小,城市与港口在空间资源上相互依托与共享,但随着城市和港口规模的扩大,二者沿平行于河(阁)岸线的方向发展,相互之间的矛盾也越加明显。世界上许多沿河(海)港口的发展都经历过这个阶段。该模式的代表港口为美国的纽约港、圣路易斯港,日本的横滨港等。
(3)港口远离城市的发展模式。该模式的港口与城市之间有较大的预留发展空间,其空间或者是规划预留,或者由港口向海洋纵深迁移形成(图3)。该模式由于城市与港口之间在空间上的分离,形成了有效的缓冲地带,港区功能能布局与城市空间形态大多在港口、预留缓冲地、城市三个区域内有机组合,城市交通与疏港交通之间既相互联系城市交通与疏港交通之间既相互联系又互不干扰,较好地处理了城市空间资源与港区功能布局冲突的问题。
综合比较三种港城发展模式,城市包围港口发展模式容易占用亲水空间,同时疏港交通穿越城区,易造成对城市的分隔及对城市交通的影响;城市与港区平行发展模式使得城市空间与港区资源相互占用,影响城市对亲水空间的需求;港区远离城市发展模式相对来说较为合理,但港区与城市之间的缓冲空间难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