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牧畜牧业是指通过放牧牲畜以适应降水不足的干旱地区的一种自给型农业。这种生产方式适于难以进行定居农业的干旱气候地区。牧民们根据多年对当地地理条件、牧草生长情况等的了解,驱赶牲畜,逐水草而流动。大体上,每一个放牧部落或
民族都有其放牧的一定范围。
在世界上用于游牧业的干旱地区只要分布在北非、西亚、中亚及非洲南部一些地区,我国内蒙古、新疆、青海、西藏、四大草原牧区部分地区畜牧业也属于这种类型。由于各地气候与植被条件不同,所放牧的牲畜也有所不同。在北非和西亚以骆驼为最重要的牲畜,其次是绵羊和山羊;在中亚以马为主;东非以牛为主。
在草原和荒漠地区,以放牧为主的畜牧业称游牧畜牧业。家畜主要是草食动物。经营管理粗放,农牧结合不密切,饲草供应季节性波动大,易受灾害性天气的威胁,家畜生产力低而不均衡。中国的牧区位于北部和西部边疆,包括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等省、自治区,共有266个牧区、半农半牧区县(旗),面积占全国土地总面积50%以上,牧畜头数占全国牲畜总头数的22%。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合理利用和保护现有的天然草场;重点进行草原建设和其他建设,如开发水源,贮草备料,改善牧业生产条件;调整畜群结构,发展季节性生产,如羔羊当年屠宰,肉牛早期育肥屠宰,扬夏饱秋肥之长,避冬瘦春乏之短;农林牧结合发展;以及采取适用技术,加速技术改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