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中心
湖北省水利厅管理的事业单位
2019年8月,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湖北省部分厅局级事业单位调整的批复》精神,经省编委研究,将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更名为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中心,作为省水利厅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厅级。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农村饮水安全的方针政策,归口管理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规划、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拟订工程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3、拟订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协同做好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和建设资金的管理,负责投资计划的执行。
4、负责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协助组织和指导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四制”的实施以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5、负责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
6、协助组织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开展重大疑难技术问题的研究。
7、指导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和经营管理、维护以及服务体系建设。
8、承办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主任:陈建华
所获荣誉
2021年6月28日,湖北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中心党支部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7 19:06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