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考试方针、政策和法规;承担全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评分、登分、成绩发放及其他相关考试工作;承担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教育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考试的命题、试卷印制等工作;审核、颁发自考毕业证书;承担省教育考试院考试经费收支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等相关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
工作效率和
工作质量,2004年初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对内部用人制度及
运行机制进行了改革,处以下干部职工实行全员聘任,初步实现了用人制度由
身份管理向
岗位管理的转变,并基本形成了“干部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性运行机制。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将围绕创“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现代化教育考试机构”的奋斗目标,坚持民主办院、制度管院、科技兴院、公正立院,以发展为核心,以改革为动力,团结一致,克难奋进,努力打造考试品牌,发展考试事业,为推进学习型
社会建设,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