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批转信息产业部关于地方电信管理机构组建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26号)和信息产业部“关于湖北省通信管理局组建方案的批复”(信部政20001083号),湖北省通信管理局于2000年11月22日正式挂牌成立。湖北省通信管理局成立后,原湖北省邮电管理局随之撤消,其所有政府职能转到湖北省通信管理局。2008年6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挂牌,“三定方案”获国务院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监管工作继续实行垂直管理。
坚持政企分开、保护竞争、促进发展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统一高效的全国电信监管体系,依法强化对电信行业和电信市场的集中统一管理,促进公平有序竞争,确保国家通信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是湖北省
电信行业的政府主管机构,依法行使对湖北省电信行业的监督和管理职权。湖北省通信管理局为中央垂直管理的正局级建制。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电信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本地区公用
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实行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