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湖南省公安厅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机构职能
湖南省公安厅主要职能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
现任领导
所获荣誉
2019年7月23日,获得第六届“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选活动全国公安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2020年9月8日,湖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被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2021年3月25日,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2020届湖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2021年10月9日,湖南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被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表彰为“湖南省节约型机关建设先进集体”。
2022年12月,入选“2022届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拟表彰名单。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2 20:21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