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干部学校
湖南省的公立学校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创建的湖南唯一一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自1949年建校以来,历经半个多世纪的艰苦创业,形成了公安类特殊专业学历教育与非公安类普通专业学历教育并存、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举的办学模式。
学院概况
校门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地处高速发展的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788.45亩,建筑面积21万多平方米,环境优美,为省级园林式单位。学校教学设施完备,拥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射击馆、模拟街区、电子阅览室等现代化教学设施和警务实战综合训练场、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战术训练场、模拟法庭、驾校等33个专业实验、实训基地。图书馆纸质藏书63万册,各类期刊数千种。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489人,其中专任教师301人,正教授29人,副教授143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22人,三级警监以上高级警官31人。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优秀实习基地4个,省级重点专业3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1个。设有侦查系、治安系、刑事科学技术系、交通管理系、法律系、公共管理系、计算机科学技术系等10个教学系部,开办了8个公安类特殊专业和6个非公安类普通专业。学校2006年通过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优秀”等级。现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在校学生6500余人。
学校始终坚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的办学理念,实行教学、科研、实战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秉承“忠、真、智、勇”的校训和“立报国之志,铸忠诚之魂,育正义之气,聚公道之义”的校风。对公安类专业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对非公安类普通专业学生参照公安类专业管理模式实行管理。学生除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外,还须掌握军事队列、驾驶技术、电脑操作、擒拿格斗等多种技能。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俭学岗位,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以“面向社会,服务学生”为宗旨,每年举办校内大小型就业招聘会数十场。上级领导机关高度重视我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2006年9月湖南省人事厅、公安厅联合行文(湘人发133号)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招录人民警察时,“合理设置职位,须将70%以上的专业设置为公安专业职位,从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学校毕业生在历年海关招录公务员考试和广州、深圳、东莞等地招录人民警察考试中综合素质位居全国同类院校的前列。
学校历史
惜时广场1949.9~1950.4 湖南临时省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
1950.4~1958.12 湖南省公安干部学校
1958.12~1966.6 湖南省政法干部学校
1966.6~1973.8 文革时间被迫停办
1973.8~1978.7 湖南公安干部学校
1978.7~1980.9 湖南省公安干部学校 湖南省公安学校
1980.9~1984.4 湖南省公安干部学校 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
1984.4~1993.6 湖南公安专科学校 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
1993.4~1999.2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
1999.2~现在 湖南警察学院
系部介绍
校训广场侦察系
侦查系现开设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毒品犯罪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等四个专业,有专职教师14人,兼职教师9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0人,讲师6人,助教1人,具有硕士学位的8人。开设的课程主要有刑事侦查学、刑事案件侦查、侦查措施与对策、现查勘查、痕迹学、犯罪情报学、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司法会计、国内安全保卫、出入境管理等课程
目前,该系的《侦查措施与策略》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刑事侦查学》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05年来,在职教师共发表论文200余篇,完成省级5课题,校级12课题,目前承担国家级课题1个,省级课题3个,校级课题4个。
治安系
治安系原名治安管理系,1984年,湖南公安专科学校成立之初即设立了治安管理教研室,随着治安管理实践业务的不断发展和治安管理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按照治安管理专业范围,先后分别成立了治安管理、户政管理、交通管理、经济文化保卫四个教研室。在此基础上,1987年经省教委批准正式成立治安管理系,2002年更名为治安系。
治安系现设有治安管理教研室、治安查处教研室、治安基础理论教研室三个教研室,开设《治安管理基础理论》、《治安管理手段》、《社区警务》、《治安案件查处》、《治安秩序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管理》、《治安学基础理论》、《户口管理》等专业课程,基本上能够满足和适应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实践的需要。
治安系于1987年经省教委批准成立并于同年9月正式面向全省招生,迄今为止,共培养专科层次学生3000余人。2000年以来,经省教委批准开始与湖南师范大学、株洲工学院等大学联合办学招收专本沟通学生。
刑事技术系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是1999年7月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同年8月,学校单独成立了专门的教学系部——科教部,2002年2月更名为公安科学技术系,2003年2月更名为刑事科学技术系。目前下设三个教研室(痕迹、照相和文检法化教研室),一个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分别担负全校公安专业的痕迹检验、刑事照相、文件检验、法医、刑事化验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2003年11月,该专业通过了省教育厅专家组的新设专业办学水平评估。2005年3月,根据教育部教高3号文件,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正式更名为刑事技术专业。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自设置以来,技术系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行了全面的探讨,提出和构建六大模块的理论教学体系和分层、连续、递进的实践教学体系,建立起“教学、科研、办案三结合”的新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2000年12月,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申报了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001年10月,根据教高司195号文件,该专业被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正式确定为第二批部级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005年6月,湖南省教育厅确定“刑事技术专业”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专业”。
威武之师交通管理系
交通管理系交通管理专业创建于1992年,学校本着严谨治理学的态度和扎实的教育工作作风,在交通管理专业的建设上积极投入,不断创新,专业教学设施不断完善,教师素质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稳定。交通管理专业创建以来,每年在全省招收1个班的学生,至今已培养了12届约500余名毕业生。交通管理专业毕业生主要进入湖南省及广西、江西、海南、广东、福建等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工作,大多已成为单位中的业务骨干,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至今已有数十名毕业生担任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大队长、副大队长、科长、股长职务或公安局派出所长、刑侦队长等职务,成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其他部门的行政和技术骨干。
交通管理专业现有专业课教师8人,分别毕业于相关理科、工科和文科专业。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5人。在专业教师中,硕士3人、在读博士1人、在读硕士2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2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人,专业带头人1人和学术带头人2人。专业教师均是双师型教师,多位教师有注册咨询师资格证和驾驶教练员证。
法律系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始建于1999年8月,下设刑法、诉讼法、法理、民法经济法四个教研室和二个学生管理大队。法律系从事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的教职员工共计45人,其中专兼职教师38人(专职教师32人,行政兼教学的教师6人)。在教师队伍中,教授1人、副教授24人、讲师7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28人、博士1人、在读博士2人、在读研究生2人。另外有专职学管干部12人,教务秘书1人。
法律系主要开设有法律事务专业,法律事务专业为学校重点专业。该系的刑法学、基础法学、法理学、刑事诉讼法、民法等五门课程分别被学校确定为第一批和第二批重点建设的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被学校确定为第三批重点建设课程。校级重点课程刑法学、法学基础理论、基础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已经通过学校验收,其中刑法学被学校评为优秀重点课程;刑法、刑事诉讼法于2007年确定为学校首批精品建设课程;法律专业于2003年被学校确定为校级重点建设专业。
公共管理系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公共管理系组建于2002年9月,现开设文秘、公共事务管理和摄影摄像技术三个专业。有专职教师15人,兼职教师21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2人,讲师22人,在读博士3人,具有硕士学位(包括在读硕士)的8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5人,师资力量较为雄厚。
计算机系
计算机科学技术系成立于2004年元月。下设计算机基础理论教研室、网络技术教研室、信息安全教研室、以及计算机实验室和学生大队。现有教职工37人,专任教师27人,兼职教师3人。教师中有正教授1人、副教授10人、高级工程师1人、系统分析师1人。博士2人,在读博士2人,硕士15人。目前,该系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整体教学科研水平较高。
设有信息安全技术专业,网络技术专业和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信息安全技术专业,网络技术专业属普通专业,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属公安类专业。普通专业已有多届毕业生。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将于2008年招收学生。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专业建设成绩突出,有合格的专业带头人和高质量专业教学水平。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8-04 22:37
目录
概述
学院概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