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政府机构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湖南省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单位,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省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省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省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省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省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省保健工作。
(十二)管理省中医药管理局,指导省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省卫生健康委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湖南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省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省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省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 与省民政厅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省民政厅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起草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草案,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 与长沙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负责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省卫生健康委与长沙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省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省卫生健康委提出建议。
5.与省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6.与省药品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药品监管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人事处
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
财务处
法规处
体制改革处
疾病预防控制处(省血吸虫病防治办公室)
医政医管处
基层卫生健康处
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科技教育处
综合监督处
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
老龄健康处
妇幼健康处
职业健康处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宣传处
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直属单位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湖南省脑科医院(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湖南省肿瘤医院
湖南省儿童医院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
湖南省康复医院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湖南省胸科医院)
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所(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所附属湘岳医院)
湖南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信息统计中心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药具管理服务中心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健康教育宣传中心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医学考试中心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培训中心(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卫生分校)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主任:李小松
副主任:刘激扬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陈国辉
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平安
党组成员、副主任:罗辉
党组成员、副主任,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党组书记、局长:陶学永
党组成员、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肖文明
党组成员、副主任:程博常实
省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梁文明
省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范珍贤
省保健委员会副厅级专职副主任:刘鑫
省卫生工会主任:张敏
所获荣誉
2020年9月8日,该集体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的“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2021年3月25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2020届湖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办公地址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23 09:09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