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为湖南省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省民政事业发展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
(三)拟订全省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省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省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市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省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省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省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省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省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省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湖南省民政厅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湖南省民政厅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的有关职责分工。湖南省民政厅会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湖南省行政区划图。
内设机构
养老服务处
社会组织管理局(加挂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和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办公室)
规划财务处
社会事务处
儿童福利处
区划地名处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办公室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
政策法规处
驻厅纪检组
机关党委(人事处)
社会救助处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直属单位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副厅长,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副书记(兼):
曹忠平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孙科党组成员、副厅长:颜和平
所获荣誉
2014年9月4日上午,湖南省人大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议测评会议。湖南省民政厅测评荣获排名第一。
在湖南省委、省政府公布的2014年绩效评估结果中显示,省民政厅在24个社会发展类省直单位中排名第一,创造了连续七年荣获省委、省政府绩效考核评定优秀等次的好成绩。
2016年,湖南省民政厅获得由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主办,《中国减灾》杂志社承办的第二届“中国减灾杯”(2016)减灾救灾摄影大赛集体奖。
在湖南省2016年度重点工作考核中,省厅荣获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人口与计生综治工作先进单位以及2010年—2015年度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四项省级荣誉。
2018年,湖南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发布多项表彰通报,省民政厅先后获得2017年绩效评估优秀单位、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省直网站建设第一名,统计工作被民政部评为优秀等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经验做法得到省人大表扬推介。
湖南省民政厅荣获2018年度红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2019年12月,湖南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获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0年1月10日,由省委网信办指导,新浪网、新浪微博等联合主办的“2019湖南政务V影响力峰会”在长沙举行。在此次峰会上,省民政厅再次荣获“湖南年度政务V影响力奖”。
2020年12月15日,被确定为“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在2020年湖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文通报2020年度重点工作考核结果,省民政厅荣获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优秀单位。
2021年,湖南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被评为2016-2020年湖南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12月,入选“2022届湖南省文明单位”拟表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