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健全对价格和收费行为的举报制度,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工作;指导全省价格行政复议并按规定受理复议案件。
机构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地方性法规;拟定价格政策和重大价格改革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省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调控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综合平衡;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
(三)依法组织全省工农业产品、房产、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中介服务及部分行政管理的成本费用的调查分析工作,分析、预测、监控市场行情和价格、收费动态,向有关方面提供调查、分析资料,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四)研究制订全省商品价格、经营服务收费的管理目录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组织协调和管理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中介服务收费。
(五)按照权限分工,研究制订通过价格、收费筹措能源、交通、公用公益事业等建设资金的政策办法;参与研究制订医疗、费改税等涉及价格、收费问题的重大改革方案。
(六)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对各类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推行明码标价制度,指导行为价格自律;
(七)负责省际间、价区间、部门间、行业间的价格协调衔接工作;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
(八)指导市、州、县级价格管理职能部门开展物价工作;负责全省物价干部的业务培训。
(九)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物价局有以下十个机构:
1、办公室
2、综合法规调控处
3、石油交通和商品价格管理处
4、医药价格管理处
6、住房旅游和服务价格管理处
7、电力价格管理处
8、教育收费管理处
9、机关党建
10、纪检监察室
领导成员
龚秀松(党组书记、局长)
男,汉族,1954年12月出生,湖南新化人,1970年12月入党,1968年3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现任湖南省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邵桂初
党组成员、副局长:冯跃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汤 兹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罗 懿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金安荣
副巡视员:刘年来
信息公开指南
湖南省物价局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湖南省物价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湖南省物价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
●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当面受理点 : 省政府机关二院省物价局窗口(办公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办公时间:工作日,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价格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 20 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省物价局综合法规调控处,办公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办公时间:工作日;
●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 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局监察室)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
参考资料
领导介绍 领导之窗.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物价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1 19:40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