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
湖南省盐务管理局,登记管理记关为
湖南省民政厅;接受
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协会的住所在湖南省长沙市建湘路519号。
湖南盐矿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井矿盐生产基地,
湖南轻工盐业集团系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现为省国资委监管的优势企业,同时履行全省食盐专营职能。
2011年各类盐产量245万吨,销量238万吨,集团总资产40.1亿元,销售收入31.4亿元、其中非盐商品销售收入3.14亿元,利润2.08亿元,碘盐生产合格率、
碘盐覆盖率、合格碘盐食用率居全国同行前列。其中最重要控股子公司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7.42亿元,其中净资产17.7亿元,
资产负债率35.4%;除盐业以外,集团还拥有资产16.28亿元,净资产12.89亿元,资产负债率20.8%。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研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全省盐行业发展的政策性、规律性问题,为政府、行业、企业决策提供服务,引导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省行业性政策和法规,搞好食盐专营,推动全行业协调发展。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本协会设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秘书长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
湖南省盐业协会副理事长:郭剑萍、冯传良、谭春初、李名辉、胡红辉、王浩、李志勇、欧阳维江、苏德辉、
柳铁蕃、康云彪、潘桂华、
黄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