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的前身是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于1982年2月正式成立,主要担负全院科研管理和学术交流等组织工作,兼社会科学学科和科研管理研究,协助院领导贯彻执行党对科研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定院科研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作好科研成果和学术档案管理工作,以及协助人事部门作好对科研人员的培养、考核、专业职务评聘等工作。
历史沿革
科研开发处(简称科研处)是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管理与课题开发的职能部门。1979年,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成立后办公室设立的科研组织科是科研处的前身。1982年2月,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正式成立科研组织处,时5人,其中副研究员1人,助理研究员3人。主要担负全院科研管理和学术交流等组织工作,兼社会科学学科和科研管理研究。协助院领导贯彻执行党对科研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定院科研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作好科研成果和学术档案管理工作,以及协助人事部门作好对科研人员的培养、考核、专业职务评聘等工作。
2002年科研组织处改名为科研开发处,共8人,其中研究员2人,副研究员4人,下设组织接待办、管理办、综合办和课题开发办主要对全院科研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协调和服务,负责课题申报管理、省情课题开发、科研人员量化考核以及全省社科系列职称评定等工作。
2010年6月,省社科系列职改办和中国社科院国情调研湖南省基地办从科研处分出。全省社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等相关工作由职改办单独负责,中国社科院国情调研湖南省基地办挂靠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办公室。
科研处现共有编制6人,其中研究员1人,副研究员4人。
从科研处的职能演变和扩充来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79年-1993年,是科研处发展初期阶段,主要以科研管理、学术交流等组织工作为重点,建立了科研业务档案系统、制定了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课题管理暂行条例》、《学术活动管理暂行条例》、《科研业务人员考核条例》、《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条例》、《科研业务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研究所岗位责任制》等十余项基本科研工作规章制度,并初步建立了职称评定系统。
第二个阶段是1994-1999年,是科研处发展壮大阶段,主要将成果管理、课题管理、对外交流以及职称评定作为科研处的常规性工作,配合院党组的要求改革科研课题管理制度,拓展课题来源的渠道,加大对课题和科研成果的奖励力度,制定了有利于激励本院科研人员多出精品力作的生产责任制。科研人员的考核和评定制度更加完善,学术交流活动日益频繁,省社科系列的职称评审的范围逐渐扩大。
第三阶段是2000年至今,是科研处发展成熟阶段,在这一阶段科研处的常规性工作取得突破和进展,开创性工作也开展得有声有色。主要以课题作为科研工作的龙头,广辟课题;以管理作为科研工作的抓手,突出质量。2008年,与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联合发布“湖南省情与咨询决策课题”。省社科系列的职称评审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在全省职称系列的评审中扩大了影响力。科研人员在力求精品力作的考核制度鼓励下科研成果社会反响突出。在对外交流方面,更加注重与中国社科院和各省市级社科院的学术交流。
课题管理
1.课题申报立项
1982-1990年间,科研处逐步对科研计划和课题实行分等级、分层次的管理方法,起草制定了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课题管理的暂行条例》。各类科研项目主要分为院重点项目、所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个级别。1987年,科研处开始组织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的申报。1993年,科研处开始组织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的申报。自此,科研处管理的课题主要分为国家级课题、省级课题、院级课题以及其他横向课题。
2003年,湖南省社会科学院试行新的科研课题管理条例,在原基础上拓宽了课题的来源渠道。自此,纵向课题包括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国家软科学基金课题、省社科基金(含五个一工程)课题、省软科学基金课题,还包括党中央、国务院所属各部门的专业性基金立项课题及有关国际机构在中国设立的基金课题。横向课题包括各市州和省属各部门设立的社科或软科学基金课题、湖南省社会科学院自设的公开申报立项资助课题以及其他委托、招标、自揽等有偿服务社会应用课题。2004年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特设四类院属课题:院级集体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年终考核绩优配套课题。
1986-2010年,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共获准立项国家社科规划基金课题49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重大招标项目2项,青年项目6项;共获准国家软科学课题5项。
1993-2010年,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共获准立项省社科规划基金课题227项,其中重点项目7项,重大项目14项,基地委托项目13项,奖励项目2项;省软科学课题共获准立项52项,其中重点项目4项;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省社科联课题)共获准立项32项。
从以上数据来看,进入“九五”以来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社科基金研究课题立项数目呈明显增长趋势,“十五”时期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立项数较“九五”时期增长了3.33倍,“十一五”时期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立项数较前五年增长了34.5%,其中青年项目的贡献率从7.6%增长为22%;重大招标项目也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以朱有志为首席专家的《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研究》和以乌东峰为首席专家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研究》双双中标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占2008年度湖南省中标课题的66.7%;省社科基金课题的增长幅度更为明显,各个时期的增长比例分别为200%,78.6%,28%。
进入“九五”以来,随着社科研究转向经济建设的主战场,湖南省社会科学院课题开发转向了应用研究和省情研究相关课题的开拓,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共承担省以上应用与开发性战略布局研究重点项目30余个,包括长株潭经济区的决策研究、省际经济关系反战战略研究、湖南西线开发战略布局研究等有重大影响的课题。通过广辟课题和鼓励科研人员多承担课题,科研人员不仅提高了自身科研水平,也带动了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更有相当一部分成果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好的反响。
2.课题经费管理与配套资助
“七五”时期,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项目平台建设正处于启动阶段,院重点课题以院管为主;所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均由研究所主管。对院、所重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同时对课题进展情况和成果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在课题经费紧张、院内无法自立课题的情况下,科研处主动协作院党组鼓励科研人员向外申请课题。1994年,湖南省社会科学院进行了科研体制的改革,结合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要求,注重基础研究、突出应用研究和省情研究,坚持开门办院的方针广辟课题来源,集中力量抓好重点课题。1995年,实行了院重点课题招标制的改革体制,从全院科研人员中招标,并对招标课题实行经费重点资助,目的是研究对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课题,更好地为省委省政府各领导部门决策服务。1994年到1997年每年从院开发收入中抽取10万元资助院所重点课题和奖励成绩突出的科研人员,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著作配套资助10000元,省社科基金课题著作配套资助5000元,论文配套资助2000元。
自2008年起,立项课题的配套资助对象仅限于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软科学基金及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立项资助课题按照1:0.5的比例配套资助并实行限额配套:最高配套额度一般项目为5万元、重点项目为7.5万元、重大项目为10万元,对申报国家基金重大项目成功者,奖励2万元。在课题管理费方面,A、B类课题的管理费有所提升。2009年立项课题的配套资助对象修订为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软科学基金项目和省社科基金项目,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国家软科学基金项目按1:0.5的比例配套资助;省社科基金项目按著作3000元、论文2000元配套资助。
3.科研成果评奖
1992—2010年,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共获国家“五个一工程”奖2项,分别是:1997年《精神之火——中华民族精神与当代青少年使命》(沈其新、黄启昌、董江阳)和1998年《穷乡僻壤的自强之路——12个偏僻村脱贫致富启示》(刘仕清、陆远如、彭新沙等)获优秀著作奖;共获省级“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26项,其中获优秀作品奖4项,优秀理论文章11篇,获图书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
1992—2010年,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共获湖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135项,其中获著作类特别奖5项,一等奖6项,1项参与;二等奖24项,三等奖23项,四等奖10项,优秀奖17项;论文类特别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14项,三等奖9项,四等奖5项,优秀奖19项。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自2002年8月起,每3年评审一次,分别设一、二、三等奖等级。在两届的评审中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共获奖项18项,其中一等奖6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6项。
4.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课题相关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的指示,尽力当好省委、省政府“信得过、用得上”的智囊团和思想库,湖南省社会科学院于2007年底设立“湖南省请与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科研处主要负责组织课题的评审、结项和成果推介转化等具体工作。
2007年底,首届“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课题”面向全省社科界及各级党政职能部门的研究机构正式发布。2007年和2008年连续两届的课题发布都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反响,全省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党政部门及其研究机构共有70余个单位申报了500多项课题,2007年申报230余项,2008年课题申报数量达到了270余项。申报单位的范围不断扩大,申报人员的层次也较高,课题也涌现了一批实效性强、对策性强的高质量成果。
从第三届(2009-2010年度)开始,“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课题”作为省级课题,由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与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课题评审委员会联合面向全省发布,不仅提升了课题的规格,也扩大了课题的影响力。2009年课题申报数量再创新高达到340余项。
2010年11月,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路建平同志,分管副省长郭开朗同志,省长助理、财政厅厅长李友志同志作出批示,设立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课题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的立项资助经费、重点课题、重大委托课题经费及成果出版编撰等。
第四届(2010-2011年度)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课题申报数量达到了540余项,申报数量较上一年增长了80%。课题申报单位包括全省高等院校和党政部门的相关研究机构共60个。
为使“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课题”做到服务决策、影响社会效果的最大化,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从课题结项成果中选取对省委省政府有参考价值的理论成果或对策建议,直接以《成果要报》的形式呈递给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决策参考;二是从每届结项成果中选取30份左右的优秀成果结集成册,以《献计湖南——“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课题”优秀成果集》正式出版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将部分优秀理论研究成果及时推荐给省内外学术理论报刊公开发表。
成果管理
1.全院科研成果的考核与奖励
自成立以来,科研处实行了对科研档案和科研成果的有效管理。已经收集整理全院性学术档案172卷,科研人员个人研究成果档案215卷,过渡性科研档案129卷,并对评聘为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人员普遍建立了个人业务考核档案。多年来,科研处对科研档案与研究成果的管理同科研计划与课题管理、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及对科研人员经常性考核、奖励有机结合起来,发挥了明显的作用。
科研处一直在摸索建立一套适合地方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管理体制和办法。为此,1982年、1986年、1990年、2002-2009年前后多次制定并修改完善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1980年代初,科研处在科研管理上主要借鉴兄弟院的经验同时结合湖南省社会科学院自身的特点,广泛吸取科研人员和各方面的意见要求,初步制定出关于科研管理工作的条例和办法。这对今后促进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990年起草制定的《科研业务人员考核、奖励条例》形成了以科研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的考核条例与办法,考核的科研业务人员的范围包括研究人员、编辑人员、图书资料情报人员、外文翻译人员以及科研组织管理人员。考核的内容分为考德和考绩,主要从思想政治水平和各类科研业务人员的岗位履职情况来进行考核。
1994年制定了《科研工作奖励试行办法》,将科研人员年度科研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一一张榜公布,变过去那种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为“不一样”,促使大家奋发向上。
1995年进一步强化科研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对年度科研成果实行了分项奖励,分为课题奖、质量奖、超额奖和反馈奖,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将将科研人员年度完成的科研任务和获奖等情况予以张榜公布。
1996年是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管理改革重要的一年,也是科研管理工作的重点开始由数量型转到质量效益型上来的一年,科研处配合院党组的精神制定了精品生产责任制,采取奖励与惩罚措施进行考核和评优,将精品生产上升为科研所和科研人员的岗位职责以及考核科研人员的重要标准。在这一精品意识的推动下,从院领导到各科研所都加强了对精品生产的领导和组织。
2009年实行的《科研量化管理三项制度》是经2004、2008年、2009年反复讨论修改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科研成果量化管理办法》、《科研业绩奖励办法》《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等三项制度,更加规范全面考核科研人员的科研成果和进行业绩奖励。在科研管理制度的不断优化下,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的精品力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2.职称评定
1982年科研处开始参与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具体组织工作和承担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的组织工作。1986年科研处开始组织全省社科系列高级职称的评审。
从1986年到2000年10多年间,因参评社科系列职称人员主要局限于社科研究机构,所以参评人员最多的年份也只有几十人。科研处作为全省社科系列职称评审的组织部门,从接收申报材料,审核申报材料到组织评审,与省人事厅积极配合,虽然工作量不是很大,但圆满完成了任务。
2001年以来,科研处特别是职改办通过奔赴各地州市高校与参评对象举行各类型的座谈会,举办继续教育学习班等方式,推动了我省社科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参评对象由原来的单一性发展到了多系统、多行业的人员,不仅包括本科大专院校,还有专业研究机构和银行、学会等。
2004年省社科系列的职称申报人数大幅度增加,申报高级职称101人,中级职称94人。
2006年—2009年,为贯彻省人事厅有关指示精神,社科系列的职称评定工作不断规范和创新。首先,在继续教育培训班办班形势与课程设置等方面作了重大改革,除了开设基础课以外,针对专业研究人员和高效管理人员的工作实际增开了选题技巧、课题设计、管理艺术等方面的课程,增强了培训的实效性;其次,根据省人事厅的基本要求对评委库做了必要的调整:增加了年轻专家和女性专家;再次,争取做到学科搭配合理,把有些学科人数偏少的专家吸收到评委库中,同时对学科人数偏多的专家进行适量削减;最后力求单位平衡;对一些没有评委的高校和部门增加新评委。最重要的一点,在评审方法和保密工作上有了进一步的改进。在评审方法上采取量化打分,对参评人员的成果和业绩等各项指标都予以量化,力求在通过率有限的情况上做到公平、公正;采取现场分组、进出凭证等方式强化了保密措施。
2008年,省社科系列中级职称参评人数140人,高级职称参评人数246人。
2009年,中级职称参评人数156人(其中转评3人),高级职称参评人数280人。
2010年省社科研究系列高评会由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新独立的职改办负责组织,共有30人通过研究员资格评审,通过率28.8%;有60人通过副研究员资格评审,通过率52.6%。
对外交流
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同外籍学者的学术交流逐渐加强。主要有通过中国社科院安排、来湘参加学术会议及通过其他渠道联系来访的三种。来湖南访问的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外籍学者,凡是通过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接待的,主要由科研处承担联系、组织、陪同等具体工作。据统计,1982-1992年十年来共接待英、美、法、加拿大、英国、新加坡等国和港澳台的学者共71人次。
21世纪以来,在“通天连地”、“开门办院”的发展理念和方针的指引下,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人员不仅增加了国内学术交流活动的次数,也拓展了对外交流的国际视野。2000年以来,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人员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以及出国访问的次数逐年增多,为搭建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国际学术交流平台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2004年,英国利物浦大学斯温·奈杰尔·约翰教授来湖南省社会科学院讲学;2006年与俄罗斯科学院专家合作翻译俄文版湖湘文化专著《通书》;与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等国外学术机构进行交流合作,取得了重大突破。2007年,与俄罗斯、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建立学术联系或交流合作。2010年,与越南、马来西亚、泰国等东南亚三国签订了正式学术交流的文字协议;拓展与美国学者的交流面,全年邀请美国专家4人次来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做学术报告;开辟了与非洲国家联系的渠道,邀请马拉维官方代表团30人来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开展学术交流。
其他职能
1.国情调研湖南基地工作
2008年12月26日,中国社科院国情调研湖南省基地在湖南省社科院正式揭牌成立。该基地是中国社科院在全国范围内选取的十个代表性的省、市区合作的的对象之一,为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服务,对帮助总结湖南省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成就与经验,为湖南的战略发展提供决策的综合性咨询机构。湖南省社科院作为湖南基地的“联络员”和“勤务员”,主要负责为中国社科院专家学者长线“蹲点”湖南,展开实地跟踪调研,总结湖南经验为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提供参考并做好服务工作。2009年11月9-13日,国情调研湖南省基地办公室接待了中国社科院科研局副局长黄群慧、科研局社会政法学部工作室主任刘白驹等一行16人,并全程配合他们在湖南省各市县开展相关调研。
2010年6月,国情调研湖南省基地办改为挂靠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办公室。
2.研究生教育与管理
为有效搭建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培养平台、扩展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培养渠道、强化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湖南省社会科学院于2008年4月开始筹办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2009年正式成立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充分利用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吉林大学的教育资源联合办学,开办三年来,已初具规模。现已招收吉林大学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352人,其中2008年128人,2009年109人,2010年115人。同时,中国社科院公共管理专业共招收学生40人。中心现有专职管理人员和招生工作人员21人,兼职管理人员2人。
目前中心主任陈文胜、执行主任曾著强、中心办公室主任段致和。科研处主要负责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的发展规划、人员管理等。
3.“邓研”中心办公室工作
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基地的前身是1995年4月成立的湖南省社会科学院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1999年1月,被湖南省委宣传部授予湖南省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基地。2002年,湖南省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办公室落户湖南省社会科学院。2004年,中心更名为湖南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湖南省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基地随之更名为湖南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基地。2009年,中心再次更名为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基地随之更名为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基地,湖南省委宣传部正式向社科院特研基地授牌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办公室。为了适应形势需要,2009年,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办公室工作移交给哲学所。
附:历任领导简表
处长及任职时间:
张耀华(1985-1994.6)
王永希(1994.10-2002)
贺培育(2002.8-2006.10)
刘云波(2006.10-2010.3)
陈文胜(2010.9-)
副处长及任职时间
蓝庆祥(1985-1987.2)
史南飞(1987.3-1994)
谢建新(1994.10-2000.9)
欧阳雪梅(2002.9-2004.7)
童中贤(2004.7-2006.10)
向志柱(2008.10.8-2010.9)
林志红(2008.10.8- 至今)
湛中维(2010.9 - 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