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湖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是湖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交通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交通运输和相关产业的发展规划、计划,以及政策和制度。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优化主要通道布局。
(二)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改革。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按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负责、指导和监督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
(三)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建设。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公路、水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负责、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四)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推进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等联动发展,指导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管理。负责公共汽车运营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五)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督管理。负责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以及各类船舶(含渔船)、船用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以及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等工作。负责公路、航道网络的运行监测和协调。
(六)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和交通关联服务业培育。负责推进物流业发展。负责港口管理。
(七)负责交通运输相关资金的管理。负责编制交通专项资金的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和实施交通发展建设投融资政策。提出交通行业的收费政策及标准的建议,指导监督交通有关规费政策实施。
(八)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牵头构建数字交通服务体系。
(九)监督管理公路、水路行业和港口及其岸线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负责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物流业成本。进一步增强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构建水陆空多元立体、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会务、信息、信访、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保卫、责任目标管理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的办理;承办全市有关交通运输应急的宣传工作,配合局机关相关处室开展重要主题宣传活动,承办行业性新闻发布活动。
(二)政策法规处(挂“行政审批管理处”牌子)
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体制改革、法制、科研、技改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相关政策,起草有关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的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相关企业的改革改制及相关工作,并按权限和分工管理相关企业的国有资产;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计划;管理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交通运输科技情报工作;监管和协调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行政审批工作。
(三)运输安全处
组织拟订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口、物流行业的政策、制度和标准;协调重点物资、紧急物资、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春运、军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审核各类运输价格;负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出租车和港口的行业管理,维护运输行业公平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运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物流业发展,综合管理现代物流业;组织全市性综合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拟订并监督实施应急保障预案,指导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指导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城市客运、出租车、物流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相关安全生产检查,参与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车站、港口(码头)的治安;指导运输行业的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四)规划财务处
组织编制全市交通建设发展规划、专项规划、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年度资金计划、项目前期计划;组织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或审查;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年度资金计划、项目前期计划;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年度部门预算;负责全市列入省交通建设计划项目的资金财务管理和市本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调度及财务管理;归口管理交通规费;负责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的行业管理;负责交通经费的申报,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局属单位的相关检查,指导并监督交通专项资金和局属单位经费的使用;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与审计工作;按权限管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五)建设管理处
组织编制、实施和检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协调公路、港口、航道工程项目建设,负责限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和限上项目的审查、报批;参与或组织公路、水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工程施工企业及其人员的资质,维护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秩序;指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造价定额工作;指导路政、航政管理。
(六)组宣人事处
指导局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按权限管理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局管干部;组织拟订年度新闻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对外新闻宣传工作;承办以交通运输为主题的市新闻发布活动的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管理;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对外合作和交流相关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本系统相关社会团体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
直属机构
湖州市公路管理处与湖州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是承担全市公路养护行业管理和路政管理的事业单位,行政上隶属于湖州市交通局,业务上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和湖州市交通局的双重领导,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2、参与编制全市公路建设规划,编制全市公路建设、养护的市级年度计划,检查、监督、指导计划的实施。3、参与全市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参与全市重要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初步设计会审、工程交、竣工验收。参与国、省道公路工程的前期工作及其招投标和交、竣工验收。4、负责全市公路养护的管理工作,负责公路环保、水土保持及公路绿化计划的拟定;组织公路交通量调查和路况登记。5、编报全市公路行业的财务、统计等各项报表。6、组织、安排公路建设、养护、路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和中、高级技工的培训,指导全市公路行业的职工教育工作。7、负责全市公路路政管理,包括公路标志、标线、安全设施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管理工作。8、指导全市公路管理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并制定年度创建计划,组织评比和推荐公路管理行业的文明(先进)单位、集体、个人,对公路管理行业风气进行检查、监督。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任领导
党委书记、局长:俞正
副局长:沈利建、黄勇
单位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二环西路2008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3 17:04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