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粮食局是湘潭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粮食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市粮食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负责全市社会粮食行业统计工作。
(三)承担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以及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国家、省级储备粮与市粮食购销的关系;督促指导县市建立地方粮油储备;负责全市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
(四)负责对全市粮食流通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市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核准全市粮食收购资格行政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行业的执法检查工作;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粮食仓储、加工和流通建设的规划;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市粮食行业安全保卫工作。
(六)协调粮食行业重点项目(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资金引进)的审核、申报、验收等有关工作;指导监管全市粮食行业财务核算;督促检查各项粮食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拟订局机关工作规章制度;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秘、会务、
文书档案、保密、信访、提案、督办、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综合调研、政务信息、行业经济信息、情报等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同志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粮食经济工作重大事项的宣传、通报。负责粮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相关工作。
财务审计科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和全市粮食行业的财务核算和监管,定期组织财务形势分析;负责督促检查各项补贴资金的拨补、使用及管理情况;负责全市粮食行业财会报表的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负责全市粮食行业的内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
人事科
工作职责:负责局党委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市直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劳动工资的调控和统计工作。
调控科
工作职责: 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批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粮供应;负责全市粮食库存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社会粮食行业统计工作。
行业管理科
工作职责: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龙头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监督、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业质量、计量和市场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粮食加工、对外经贸、科技发展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和推广、申报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安全保卫、社会综合治理和拥军优抚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市粮食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监督检查科
工作职责:监督检查全市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油购销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行业的执法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和军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承担上级布置的专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监察室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工作;负责抓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全市行业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查办行业违纪、违规工作。
机关党委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会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计划生育、女工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政治教育、业务文化培训、出勤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解放南路106号